柳長安離開后,獨自坐在馬車里的墨如玉,陷入了沉思。
為什么?
自己為何會對柳長安如此上心?
第一次初見他,是在樓外樓,記憶猶深的便是他那句:飄香樓的姑娘,樓外樓的飯。
讓自己沒想到的是,小小年紀竟然連飄香樓都知道,可見其頑劣,本想聽聽熱鬧的自己,沒想到這熱鬧聽的,讓自己發(fā)現(xiàn)了這么有趣的人兒。
瞧著樓下二哥、三哥喊的這小人,自己看向身邊的柳將軍,臉已經(jīng)黑成了碳,還記得當時那小人,見到自己時的表情,眼睛都直了,從來都知道自己的容貌,總是能吸引人的目光,只是從來沒有那個人如他般肆無忌憚、明目張膽的盯著自己,以至于把身邊的親爹都忽略了。
被自己親爹一個暴栗打回神的柳長安,瑟瑟的躲到他柳諾言的身后,露出一顆小腦袋,到現(xiàn)在自己都記得那一瞬他的眼睛,然后瑟瑟的開口道了句“爹,你也在?。 ?。
之后便看到他與柳將軍討價還價的一幕,那表情、那語氣,活脫脫的像只狐貍,一只狡猾的被獵人逮到,求放過的小狐貍,之后發(fā)生的一切,便充分證明了自己對他的評價。
或許自己就是被他的這份靈氣所吸引,本不愛多管閑事自己,才有生平第一次為別人求情,他是不是就因為這樣,才一而再,再而三的拿自己做擋箭牌,擋他父親的那柄弩箭。
生平第一次被說秀氣,聽起來卻很新奇,好像從認識了他,自己多了好多人生的第一次,對象還是個黃毛小兒。
他總是讓人出乎意料,但又在情理之中,以他的性子,無事故就是最大的事故。
再次相見,他真是讓人大開眼界,那嘴巴比砒霜還要毒上幾分,還有那潑起來,簡直是要了人命,從沒見過如此行事的書畫、書書,可是好生驚訝了一番。
那日從城外回來,便看到熱鬧的四九城里一行的幾人,本想看看是否帶侍衛(wèi)的書畫、書書,卻不想看到了被小攤販誤以為是女子的他。
其實,真的怪不得那人,有誰家的公子,鐘情那艷麗之色,除了紅便是粉,就是這些艷俗之色,到他身上之后卻是相當?shù)酿B(yǎng)眼。
那一聲“好看不?”,可是真真的讓自己聾了耳、花了眼,真的把他當做成了姑娘,這應該不是自己一個人的錯覺,那愣在原地的幾人,可比自己還不淡定。
誰知自己鬼使神差的,居然買下了那支木簪,說起來那支木簪沒什么特別之處,相比宮中的物件更是不起眼,誰知自己抽的什么風?
簡直就是禍源的他,真是一刻都不消停,轉(zhuǎn)眼間就被人販子劫了去,怎知與他相劫的還有墨白,很是慶幸自己沒有離開,這才能適時的出現(xiàn)。
他的出場方式總是很特別,這次落入自己懷中的他,真是讓自己大開眼界,折磨人的手法讓人望而生畏。
表面上精明、狡詐、頑劣的他,其實很是重情,尤其是對將軍府。
面對父親的質(zhì)問,又一次拿自己做擋箭牌的他,還真是無所不及其用,瞎話張嘴就來,臉不紅心不跳。
也許他就是吃準了本王,可是又是誰給他的錯覺,讓他以為本王這棵大樹好乘涼?
生了這么多年,自己從未對人如此上心,許是他的機靈、或是他的聰慧、再者是他總是出乎預料、讓人大開眼界的吸引力,讓自己對他多出了份心思。
事實證明,自己的眼光沒有錯,在映月書院比賽上一站成名的他,讓自己刮目相看,就知道那副皮囊,只不過是個幌子,骨子里還真是顆明珠。
只是那惹禍的性子,越發(fā)不可收拾,不僅和蕭家那個霸王一決高下,還惹上了出宮的皇兄。
那一出狗尾巴草的言論,如今到成至理名言,皇兄雖說敲打了柳將軍一番,可是對那小人的興趣,不比自己的少。
只不過皇兄沒等到過多的了解,他就離開了,一走便是七年。
說起來,他離開京城那日,自己正好與他擦肩而過,這也成了自己這幾年的遺憾。
自己那二貨侄子說的對,其實我與他們沒什么區(qū)別,自己在他眼里,不過是應付他父親的擋箭牌,還是棵好乘涼的大樹。
其實書書說的對,他就是個喂不熟的白眼狼,絕交都高抬了他。
一時間像是缺了什么的自己,還真是不習慣,就這樣,有一天從孟之游哪里,聽到從秦淮河火到京城的趣聞,自己才發(fā)現(xiàn)那個家伙,已經(jīng)離開兩年了。
總以為過些時日回來的他,不曾想這一去便是七年,論起狠心,他第一沒人敢第二。
他總是毫無征兆,離開如此、回來亦是如此。
再次去將軍府,便知曉他回來的消息,只不過卻是在柳家祠堂與他相見,沒想到幾年不見,他竟變得如此模樣,和他在一起,自己有種上年紀的錯覺,這感覺,說實話,還真不怎么樣!
他,似乎變了,又似乎沒變,莫不是年齡長了,心性也不同了?
只不過還是一如往昔的對自己諂媚、討好,不過這次,本王的大腿可沒這么好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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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場一枝花
花花:謝謝書友的咖啡,元氣滿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