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從法理上說。
婁得月嫁余家,是絕對合法的。
有父母之命,有媒妁之言。雙方交換過庚帖,男方也抬了花轎迎人,拜了天地,就是夫妻。
而她身為妻子,卻持刀行兇,傷了夫家一干人。夫家不追究她的忤逆大罪,就已經(jīng)很仁慈了,你還想怎樣?
至于說女方不情愿,男方又年紀(jì)大,好打人,惡習(xí)多什么的,那些重要嗎?
什么時(shí)候談婚論嫁,輪到女子挑三揀四了?
不都是...
桂仁
小殿下:別攔著孤,孤要去打人!孤都還沒想著生兒子,這刁民竟敢搶先?想想都是大錯,他還敢說! 桂:殿下就是想生,現(xiàn)在也有心無力吧。 小殿下:……孤,孤又想打人了…… 桂:您還是求求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