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可以寫任何東西,讀者有不看的權利,有謾罵作品的權利,但沒有對作者進行人身攻擊,乃至于舉報掀桌子的權利。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萬馬齊喑的景象就在眼前!
文藝作品本就沒有教育職能,作者也沒有教育的職責。
那有人說不是還有一個叫做“以文載道”的說法嗎?這確實不錯的,但那是“坐而論道”的道,不是“師者,傳道授業(yè)解惑者也”的道。
道不同不相為謀,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不好嗎?大街上你瞧見一個人,你覺得他傷風敗俗,你就抄刀子要捅死人家嗎?你能隨便捅死人家,別人也能隨便捅死你。
不要掀桌子,不要招來不可名狀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