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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朱棣之子

第四百章:劉楊大案

重生朱棣之子 步驚俗 2180 2023-05-17 22:56:48

  乾熙十九年九月,御史薛伯敏、姜叔斌告發(fā)暹北巡撫劉新與暹南巡撫楊維利用職權(quán),勾結(jié)暹北布政使李有章、暹南布政使范世群等人,徇私枉法,敗壞綱紀,無視朝廷法度,殘害百姓。

  具體體現(xiàn)在以下五條。

  第一,濫發(fā)開礦執(zhí)票。

  劉新、楊維以修路架橋所需為名,在兩暹濫發(fā)開礦執(zhí)票,借地方豪族之手,大量私開鐵礦場(注1)。

  第二,瞞報礦稅。

  去年兩暹礦稅本應(yīng)上繳白銀一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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