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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地方組織法、代表法、監(jiān)督法合訂本

第8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3)

  主席團在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每年選擇若干關系本地區(qū)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有計劃地安排代表聽取和討論本級人民政府的專項工作報告,對法律、法規(guī)實施情況進行檢查,開展視察、調研等活動;聽取和反映代表和群眾對本級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主席團在閉會期間的工作,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報告。

第十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每屆第一次會議,在本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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