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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樺講明代奇案

第42章 三計(jì)捕惡賊

柏樺講明代奇案 柏樺 5131 2019-07-31 17:41:15

  萬(wàn)歷四年(1576),舉人出身的荊州府公安縣知縣楊云才外出辦事回來(lái),在縣衙門前遇到一名少婦攔轎喊冤。按照《大明律》規(guī)定,婦女是不能夠親自告狀的,要由男子替其抱告。所謂的抱告,乃是明清時(shí)期的法律術(shù)語(yǔ),就是由別人代替自己告狀。如今這名少婦獨(dú)身攔轎,楊知縣只好令衙役將其帶到轎前。抬眼一看,乃是清爽、秀氣的美貌少婦,如今一身重孝,滿面淚痕,更給人一種梨花帶雨的感受。一個(gè)年輕貌美的少婦能夠有什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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