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法律的決定
?。?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
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作出修改
(一)將第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初任法官采用考試、考核的辦法,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從通過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并且具備法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yōu)提出人選?!?p> ...
?。?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
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作出修改
(一)將第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初任法官采用考試、考核的辦法,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從通過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并且具備法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yōu)提出人選?!?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