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發(fā)生在清代順治十五年(1658年)的山東濟南府淄川縣。淄川縣雖然歷史悠久,但卻少有重大事情發(fā)生,所以很少引人注意。不過淄川縣有蒲松齡的故居,其名聲也就不一般了。如今蒲松齡故居成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并且辟為紀(jì)念館,又進行了擴建,有陳列室、辦公室、接待室、展室等,已經(jīng)鮮見歷史面貌了。這次所講的乃是時任淄川縣知縣,對蒲松齡有知遇之恩的費祎祉所辦理的案件,而費知縣的事跡則有賴于蒲松齡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