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律

柏樺講清代奇案

第35章 狠毒的村婦(一)

柏樺講清代奇案 柏樺 5022 2019-07-31 15:18:09

  清光緒十五年(1889年)四月初十五,吉林孤榆樹屯巡檢郎某,接到榆樹廳東窯村婦花氏的訴狀稱:“民婦花氏,系東窯村人,丈夫王祥云,在李高屯富戶趙鵬家當(dāng)長工,每隔10日回家看望,如今自正月十六前往趙家,已經(jīng)數(shù)月不歸。昨日民婦前往李高屯尋找,不料趙鵬說王祥云自臘月回家過年,至今未歸,以為是他不再為傭工了。民婦以丈夫早就來到了趙家,如今是生不見人死不見尸,想必是因趙鵬圖賴工錢將丈夫害死,埋尸荒野...

這是VIP章節(jié)需要訂閱后才能閱讀

按 “鍵盤左鍵←” 返回上一章  按 “鍵盤右鍵→” 進(jìn)入下一章  按 “空格鍵” 向下滾動
目錄
目錄
設(shè)置
設(shè)置
書架
加入書架
書頁
返回書頁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