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書燦和閔父討論到對兩戶人家的懲罰,閔父認為那是酷刑,并不想采用。閔家來到這里居住了二十多年,對邑中民眾從來沒有實行過這種酷刑,這完全不符合閔父受到的閔家列祖訓戒。
周書燦看閔父為難的樣子,明白多說無用,一方水土養(yǎng)一方人,他怎么可能一下子改變閔父的認識?閔家邑民,一小部分是制衡那樣的原著民,大部分是跟隨閔家從汶上遷徙來的族人或者家臣,讓閔父對他們下手,閔父肯定做不到。
“父,那你認為打他們一頓,他們就能不再偷吃河蚌肉了嗎?”
閔父搖搖頭,他明白周書燦說的對,但是,他做不到那樣懲罰兩戶人家。把這兩家的家主打的皮開肉綻,已經(jīng)是他的極限了,如果不是想著那些都是珍珠,他也不會讓人下那么重的手。
乙低聲說:“公,讓這兩戶人家去山里干活吧,山里與世隔絕,他們不接觸河蚌,還怎么偷吃呀?”
“不可。”
周書燦立馬反對,嚴厲的呵斥乙:“你這種想法絕對不可以。山中有鐵礦和煤礦,現(xiàn)在外界的人根本不知道煤是什么。我們也還沒有在那邊修建圍墻,煤礦和鐵礦還是敞開的狀態(tài),根本沒有封閉起來。山林不是屬于我們邑的,如果這兩戶人家懷恨在心,去跟其他的貴族處告密,一旦讓魯侯知道煤礦和鐵礦的位置,我們還能保住鐵礦和煤礦嗎?
還有河灘地,現(xiàn)在大部分男子都去山中了,邑中所剩的都是女子和老弱病殘。貧窮的時候當然不說了,我們只要比周圍其他邑稍微富裕一點,就會有人打我們的主意。以我們現(xiàn)在實力,怎么保衛(wèi)自己的家?恐怕是沒有任何反抗的能力。你讓他們?nèi)ド嚼锸呛靡?,可他們會有給我們帶來滅頂之災(zāi)的風險?!?p> 周書燦的話讓乙啞口無言,閔父也是驚詫的說:“不會吧,子騫,他們是跟我們從汶上一起來的族人,怎么會做出來這樣的事情呢?”
“父,人心就是這樣。當他饑餓的時候,什么道義都不會再講了。這時候,你跟他講道理是沒有用的,他只想填飽肚子,什么都沒有填飽肚子對他的誘惑大?!?p> 閔父點點頭,明白兒子說的話是對的,可他還是做不到按照兒子說那樣的處罰兩戶人家。還有那兩戶人家的親戚,認真來說親戚,閔家和那兩戶也是親戚了。
替那兩戶人家求情說:“子騫,你看這樣行不行?讓他們在磚窯上做工,不讓他們再去河灘地。河灘地和我們邑就按照你說的組織起來巡邏隊,至于那兩戶人家的親戚,就算了吧,畢竟我們也是他們家的親戚?!?p> 閔父的話都說到這種份上了,周書燦當然不能說不同意。
“行,父,就按照您說的那樣做。只是……父,您看這樣行不行?讓那兩戶人家的親戚戴罪立功,監(jiān)督這兩戶人家。如果這兩戶人對外傳播河蚌肉能吃,這兩戶人家的親戚,就和他們一起接受處罰。如何?”
經(jīng)過剛才周書燦陳列兩戶人家將來可能帶給邑的風險,閔父和乙都沒有周書燦第一次說處罰這兩戶人家時候,那樣的震驚了。畢竟周書燦說的風險是存在的,人心不可測,他們又不是小孩子,邑現(xiàn)在最大的問題是安全問題。
邑沒有城墻,之前人口少,又處在深山處,根本就沒什么人到這里來,不用來都知道這里會有多窮??涩F(xiàn)在不同了,奴隸多了;人口多了;財富也慢慢的多了。如果這里富裕的風聲傳出去,勢必會引來災(zāi)禍。
還有最重要的,就是煤,其他人如果知道煤的好處,那還不要瘋搶啊,直接滅了邑都有可能。比如魯侯,魯國所有的土地都是屬于魯侯的,魯侯能讓他們從汶上遷徙至此,也能收回他們的邑地。更何況,那山林根本不是閔家的邑地,是屬于魯侯的山林,閔家在魯侯的山林里挖煤煉鐵已經(jīng)是違法在前了,魯侯收走煤礦鐵礦不是應(yīng)該的嘛。
想到這里,閔父點點頭,看向乙,不是很情愿的說:“乙,你安排下,就照著子騫說的做吧,找人看著這兩家人,再看著他們的親戚。希望他們不會作出什么背叛的事情吧?!?p> “是,公?!?p> ……
上面提到酷刑,因為之后的文中會有多處酷刑的描述,故此特意交代一筆。有酷刑就有酷吏,司馬遷老先生的《史記》,特意為酷吏寫傳,叫《酷吏列傳》,由此可見,酷吏在史冊中也是濃濃的一筆傳奇人物。
恰巧的是,這本書寫的書名是“列傳”,那么什么是列傳呢?
列傳中國紀傳體史書的體裁之一。司馬遷撰《史記》時首創(chuàng),為以后歷代紀傳體史書所沿用。
司馬遷《史記》索隱:“列傳者,謂列敘人臣事跡,令可傳于后世?!?p> 張守節(jié)《史記》正義:”其人行迎可序列,故云列傳?!?p> 一般用以記述帝皇以外的人物事跡(凡侯王而能世襲的,《史記》原列入“世家”,后代的紀傳體史書則取消“世家”一類,統(tǒng)稱為“列傳”)。
也有記載少數(shù)民族和其他國家歷史的,前者如《明史》中的《四川土司列傳》,后者如《明史》的《外國·日本列傳》。
簡而言之,是各方面代表人物的傳記,是記載歷史上重要人物的一種題材。
這本書的書名,便是取自《史記?仲尼弟子列傳》
史記七十列傳目錄
067.,卷六十七·仲尼弟子列傳第七
《酷吏列傳》為類傳,記述前期以酷刑峻法為統(tǒng)治工具,以兇狠殘暴著稱的十幾個官吏的史實。特別對漢武帝時代的十個酷吏,即寧成、周陽由、趙禹、張湯、義縱、王溫舒、尹齊、楊仆、減宣、杜周等,作了集中而概括的描寫。
漢武帝喜用酷吏,打擊豪強,抑制商賈,懲治貴戚奸吏,以加強中央集權(quán),聚斂財富,應(yīng)付其揮霍和對外戰(zhàn)爭的需要。
漢武帝這樣做的結(jié)果,固然能強化皇權(quán),保持國家的統(tǒng)一,但是酷吏的嚴刑峻法和殘酷殺戮,也使各階層的人們,特別是普通百姓遭受意想不到的災(zāi)難。無辜被殺,冤獄橫生,社會不寧,出現(xiàn)了“法令滋章,盜賊多有”,“吏民益輕犯法,盜賊滋起”的局面。
司馬遷反對酷吏,倡言不能以此為榜樣,其反對苛政虐民的思想,完全深寓于敘事之中。
司馬遷把酷吏苛政出現(xiàn)的罪責歸之于漢武帝,文中多次說“上以為能,至太中大夫”,“天子以盡力無私,遷為御史大夫”等等,甚至說“湯嘗病,天子至自視病,其隆貴如此”。
司馬遷對某些酷吏的某些品質(zhì),如對郅都的“伉直”,及其“行法不避貴戚”,“不發(fā)私書,問遺無所受,請寄無所聽”,“奉職死節(jié)官下,終不顧妻子”的廉潔奉公的品德,和“居歲余,郡中不拾遺”的治績都大力贊揚,甚至說“其廉者足以為儀表”,顯示了司馬遷公允的史德和實事求是的科學態(tài)度,表現(xiàn)了《史記》一貫的“不虛美,不隱惡”的“實錄”精神,體現(xiàn)了司馬遷美刺藝術(shù)的重要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