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提刑按察使汪春木上奏糾察關(guān)于楚親王藍(lán)承羨在公審時(shí),無理由的審判他人,并且羅列了一些藍(lán)承羨在江南一地的放肆之舉,比如不重禮儀,欽差儀仗尤于沒有一般,乃是不尊天子,不重朝廷法度的表現(xiàn)。
這份奏折一上書,朝堂上攻訐楚親王藍(lán)承羨的理由又多了一個(gè),而顯得有些平靜的江南行省,眾多等待著公論的人,卻是意想不到,三司主官之一的江南提刑按察使開始糾舉楚親王,其意義無非就是他也反對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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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提刑按察使汪春木上奏糾察關(guān)于楚親王藍(lán)承羨在公審時(shí),無理由的審判他人,并且羅列了一些藍(lán)承羨在江南一地的放肆之舉,比如不重禮儀,欽差儀仗尤于沒有一般,乃是不尊天子,不重朝廷法度的表現(xiàn)。
這份奏折一上書,朝堂上攻訐楚親王藍(lán)承羨的理由又多了一個(gè),而顯得有些平靜的江南行省,眾多等待著公論的人,卻是意想不到,三司主官之一的江南提刑按察使開始糾舉楚親王,其意義無非就是他也反對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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