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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一大家

第三十一章 循序漸進(jìn)的案件

北宋一大家 大仙語錄 3050 2019-10-06 09:00:00

  不同于后院的喧鬧,前廳的大人們都正經(jīng)危坐的聽著范家兄弟對案件的分析。

  范家兄弟在昨晚范老太太的提醒下,進(jìn)行了延展性思考。

  不單提出了,范家?guī)兔Τ袚?dān)一部分家屬的保護,而且還建議著:先行處理財物小的案件,讓林員外補錢解決。

  一是,可以逐步試探林家的底線;

  二是,可以給自己這方爭取多點時間,去州府申請人力,或者更高一層官員的援助;

  待到范家兄弟說完,富奭淡淡的問道,“那林員外就是本分做生意的?”

  包拯聞言,眉毛一挑,并沒有出聲。

  范高沁搖著頭,解釋著,“這種人物,怎么可能本分做生意。他的莊上養(yǎng)了不少閑人,說是照顧各處生意,實際上做什么事情外人哪里知曉?此人在江寧州府的落魄讀書人家,有不少姻親。本縣衙門里的公吏廝混得熟,手下莊客又多,就算沒有什么亡命之徒,哪個敢去惹他?范二娘嫁的那個高郵軍的人家,說不定還能幫林家關(guān)系通進(jìn)本州的巡檢!”

  聽了這話,包拯不由得皺起眉頭,問道,“揚州巡檢怎么會聽高郵軍的?”

  富奭冷冷一笑,摸著下巴上的胡須道,“估計是內(nèi)里的利益分配,各處串通一起而已?!?p>  包拯點了點頭,一時沒有說話。

  這林員外的情況,遠(yuǎn)比他一開始想的復(fù)雜!

  就像現(xiàn)在,都查到林員外兒子的殺人案了,他家也就是派個管事出來。不說林員外,就連被告林櫟都沒有主動出現(xiàn)。

  這明顯就是,我不明著作對,可也別指望我配合!背地里,該干擾的依舊干擾!

  當(dāng)然,包拯并不知道更離譜的。

  有些州縣,這邊把人抓到牢里去,那邊就翻墻出來宿娼飲酒,肆無忌憚。

  一州一縣,才有幾個官員?真正做事還是要靠本地的吏人。這些人跟地頭混在一起,防不勝防。

  《水滸》里面,宋江犯了事,到處有人包庇,不是后來犯了死罪,根本奈何不了他。

  包拯父親本來就一直做得是小官吏,知道這種事情極為棘手。

  有些地方大戶,把得罪自家的人,私自捉進(jìn)牢里去,任他宰割,縣衙便就像他家開的一樣,縣令都裝不知道。

  實際上,只要跟公吏勾結(jié)起來,官員也沒有辦法,想查也無從查起。大多數(shù)的地方都是如此。

  包拯算好運的,能從范家能借幾個隨從,去查案。這些人縣里沒有關(guān)系,其他知縣等官員連這個條件都沒有。想查哪個人,一早消息就露了出去,各種假公文假人證做給你看,查無可查。

  對于縣衙來說,不是驚動州里的大案,一般的案子縣中公吏都可以一手遮天。

  縣中幾位官員,只是負(fù)責(zé)催繳糧稅,維持地方治安而已。

  手段厲害一些的公吏,把持一縣事務(wù),甚至號稱為“立地知縣”,不把官員放在眼里,并不是個別現(xiàn)象。

  更加跋扈的,誣告、威脅上級,也不稀奇!

  沉默了一會,包拯從袖中取出一張絹布,攤開放在桌上,低下頭,默默看著絹布上畫著的地圖,思考著如何破局。

  富奭站起來,走到桌邊,看了一眼地圖。伸出手指在地圖上一點,對著包拯說,“這什么林員外,不管做什么起家的,現(xiàn)在手上最得益的就是酒牌了。不好查,不代表查不到!”

  包拯見富奭指的河道,猛地站起身來。又抬頭看了看著周圍的人,仔細(xì)說道,

  “這幾天,我們除了安排人,去查清楚牙人和行會的情況。還要查清周圍的民情。有多少勢力人家,以什么為生,聽命林員外的莊客閑漢多少。“

  然后,點了范高霆,吩咐道,

  “本官的主簿應(yīng)該跟林家關(guān)系匪淺。四郎賢侄,你就跟主簿先去跟林家的管事探探口風(fēng),先穩(wěn)住他!“

  “我不好總在這里住著,那些以前的公文還留存在縣衙,這些不查清楚,什么事情都不好做。下午,把范大娘的案先結(jié)案!”

  范高霆一聽,也明白,這是先結(jié)范大娘的案子,把范家摘出來。再去封存縣衙的公文!至于人證被告,卻是要慢慢處理了。

  主簿正在房間里跟縣尉聊天,接到范高霆帶來的包知縣的指令,也是楞了許久。心里根本想不透包拯的打算。

  且不提,范高霆和主簿去跟林管事溝通范大娘案件。依舊停留在前廳的包拯還在繼續(xù)安排著。

  老五范高涯和范純禮,帶著他的折子和富弼的名帖,去州府找宋庠,并請通判楊莊支援。

  包拯并不知道,林員外卻比他早一天,去揚州疏通楊莊的路了?,F(xiàn)在,送信和銀子的人估計都快到揚州府了。

  也不知道,楊莊先收了銀子,再接到富弼相公名帖,這兩個沖突的要求,會不會把他自己逼死~~

  還沒等到包拯繼續(xù)安排,富奭突然插嘴道,

  “這個田地的產(chǎn)量,和天長縣官賣酒的量……”

  突如其然來的一句話,似乎有點莫名其妙。

  原來包拯這塊絹布上的地圖,是他自己根據(jù)村民報上來的數(shù)據(jù),畫的一個簡單的示意圖。

  按地形,按村莊,不僅列明了田地畝數(shù),還備注了田地等級。

  因此,讓一直管家的富奭,單是在旁邊心算。就知道林家每年不賣糧,就那些收上來的糧食,釀酒。所出的酒的數(shù)量,遠(yuǎn)遠(yuǎn)高于天長縣能消費的數(shù)量。

  包青天不是萬能的,數(shù)學(xué)不是他的強項。

  在紙上算了許久,連每年的總糧數(shù)都沒算出來,更何況他也不知道出酒的比例。

  此時,只能依靠富奭的專業(yè)!

  又擔(dān)心出錯,連連咨詢道,

  “輔之,可是無錯?”

  富奭的字是輔之,他不以為然的給包拯解釋道,

  “一釀用粗米二斛,得成酒六斛六斗?!?p>  唐朝之前1斛=60kg,宋朝開始,1斛=30kg。

  唐朝之前,斛為民間對石的俗稱,1斛=1石,1石=10斗=120斤。

  宋朝開始,改為1斛= 5斗,而1石= 2斛。

  在蘇、浙、皖的很多地方,1斛= 2斗5升。

  而在宋朝,中等的田地畝產(chǎn)出米是2石到3石之間。

  2石米,是4石稻谷,3石米,是6石稻谷。

  按著這條數(shù)據(jù),一推算,如果林家真的拿所有田里出產(chǎn)釀酒的話,那估計能把天長縣給淹咯!

  數(shù)量之巨大,也是把包拯嚇了一跳!

  他喃喃自語道,“每年給的酒曲都是定數(shù),數(shù)量這么大,別的縣也挪用不了………林家是私制酒曲了?!”

  W(?Д?)w

  果然是撐死膽大的!

  在東京也就是那些達(dá)官貴人家私釀,一邊送點給自家人喝,一邊偷偷摸摸的售賣。

  沒想到小小的天長縣,居然也有人敢私釀,還利用撲買的酒牌,偷賣。

  林員外果然人情精熟,奸滑似鬼!

  這一招走得多精妙!

  你要說他賣的酒的數(shù)量和酒曲的數(shù)量不對,他可以說自家是摻了水。

  最差最差的情況,就是補稅而已!

  除非,你們能活抓那個做酒曲的!還能讓他招供!

  連富奭這種老社會,都不得不說句,服氣!

  就在此時,昨天積極出外勤的縣尉前來。

  好驚悚,有木有!

  這個超級躲閑之人,居然來了!

  待到縣尉進(jìn)來,大家才明白他的目的。

  人家是來邀功的!

  昨天棺材是他帶人挖的!

  還硬抗了林家的無禮請求!

  又危機之間,援救了知州的衙內(nèi)!

  ━━( ̄ー ̄*|||━━

  人至賤,才無敵呀!

  眾人面面相覷,不知道該如何配合夸獎他!

  大家都是讀書人,對著官家,彩虹屁都是斷然放不出來。更別提縣尉這種無恥之境……

  頓時,場面尷尬起來。

  這個時間段的包拯,還沒有底氣變身成大噴子!

  雖然日后他會變成一個懟神!

  據(jù)說,還能把口水飛噴到趙禎的袍子上!

  連他過世之后,趙禎給他些的墓志銘都是,“包拯公而忘私,不邀陰幸也?!?p>  老包的性格,有些跟寇準(zhǔn)很像!

  經(jīng)常有評書和小說里面,把包拯和寇準(zhǔn)混在一個年代說,還同朝為官!

  然而,正史上,寇準(zhǔn)在1023年就客死雷州了!

  基本上就是趙禎一登基,寇準(zhǔn)也over了。所以不存在他還參與了貍貓換太子的審理之類的事件!除非借尸還魂了~~~

  ┗|`O′|┛嗷~~

  而且,包拯運氣比寇準(zhǔn)好多了!

  雖然趙禎也是寵愛后宮各種美人,但是,比他老子趙恒能管住后院子,至少沒出現(xiàn)過后宮某女出圣旨貶大臣的事情。

  所以,包*新人*拯只能自己給自己救場,清咳了幾聲,略過之前縣尉的自夸自擂,問起天長縣里牙人和行會的一些基本情況。

  縣尉眼珠一轉(zhuǎn),心中認(rèn)為這是要收拾林員外家了。連忙滔滔不絕的開始給林員外抖老底。

  把林家發(fā)家史,和上河村林氏宗族的矛盾史,目前林家各式各樣的生意都介紹了一遍。

  又把他家的姻親關(guān)系捋了個干凈!

  連怎么把酒牌撲買下來的故事,都抖落的一清二楚!

  完全就是意料外的收獲!

  聽得眾人齊齊驚嘆!

  原以為是個完全無用的人,居然不聲不響的知道這么多內(nèi)幕,還分析得頭頭是道!

  好完整的一部官商現(xiàn)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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