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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一本通(第六版)

第11章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qiáng)制措施

  ·第一百零九條 拘傳的適用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jīng)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dāng)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司法解釋及文件〕

《民訴解釋》(2015年1月30日 法釋〔2015〕5號)

·第174條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guī)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fù)有贍養(yǎng)、撫育、扶養(yǎng)義務(wù)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才能查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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