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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一本通(第六版)

第18章 督促程序

  ·第二百一十四條 支付令的申請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司法解釋及文件〕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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