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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院2018年度案例:刑事案例四(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

第22章 冒充犯罪的人主動替別人頂替罪責(zé)是否構(gòu)成包庇罪

  ——王某仙交通肇事、王某毛包庇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書字號

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烏蘭察布市涼城縣人民法院(2016)內(nèi)0925刑初76號刑事判決書

2.案由:交通肇事罪、包庇罪

【基本案情】

2016年9月24日8時50分許,被告人王某仙駕駛其四哥王某芳的小型轎車,其父親王某毛在副駕駛位置乘坐,沿涼城縣六蘇木鎮(zhèn)四塊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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