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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一本通(第六版)

第4章 法人

  第一節(jié) 一般規(guī)定

第五十七條 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律〕

1.《民法通則》(2009年8月27日修正)

第36條第1款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2.《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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