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法律”字詞是怎樣實(shí)踐的
——在“康熙世界”與“孟德斯鳩世界”之間
不出者,所以出之也;不為者,所以為之也。[1]
一、問題和思路
在本章中,我將分析清朝康熙、雍正時期的漢文“法律”字詞——特別是漢文“法律”兩字連體一詞——使用的實(shí)踐,更為明確地來說,是這一時期集中于“圣諭十六條”以及由其而來的《圣諭廣訓(xùn)》的“法律”字詞使用的實(shí)踐。同時,作為比較,我將研究大致相應(yīng)時期的孟德斯鳩...
——在“康熙世界”與“孟德斯鳩世界”之間
不出者,所以出之也;不為者,所以為之也。[1]
一、問題和思路
在本章中,我將分析清朝康熙、雍正時期的漢文“法律”字詞——特別是漢文“法律”兩字連體一詞——使用的實(shí)踐,更為明確地來說,是這一時期集中于“圣諭十六條”以及由其而來的《圣諭廣訓(xùn)》的“法律”字詞使用的實(shí)踐。同時,作為比較,我將研究大致相應(yīng)時期的孟德斯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