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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國家統(tǒng)一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分類法規(guī)隨身查:刑法

  第三百六十八條 【阻礙軍人執(zhí)行職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軍人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阻礙軍事行動罪】故意阻礙武裝部隊軍事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百六十九條[1]【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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