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仁擊敗漢堡后,兩隊積分來到同一起跑線。
這之后還有9輪聯(lián)賽,實際上雙方的榜首之戰(zhàn)仍在繼續(xù)。
但從這一戰(zhàn)之后,兩隊心態(tài)就發(fā)生了變化。
四天后,拜仁主場對陣諾丁漢森林。
這一戰(zhàn)憑借首回合的大勝,以及不久前戰(zhàn)勝漢堡累積起來的士氣,拜仁在主場3:1再次干凈利落地擊敗了諾丁漢森林,兩回合8:1昂首進入歐冠四強。
吳杰在這一戰(zhàn)里又有1球入賬,他的歐冠進球數已經達到7球,開始領跑歐冠射手榜。
漢堡卻在輸給了拜仁后心態(tài)失衡,同一天在多特蒙德遭受了1:5的慘敗,拱手將主動權讓給了拜仁。
三天后,拜仁面對同城對手慕尼黑1860,又是一場6:2的大獲全勝,徹底將漢堡趕到了聯(lián)賽第二的位置上。
吳杰這一戰(zhàn)打進三球,首次在聯(lián)賽里上演了帽子戲法,他的現象級表現仍在繼續(xù)。
拜仁也到了賽季沖刺階段,接下來歐冠和德國杯的比賽都到了半決賽,聯(lián)賽同樣不能放松,否則輸掉一場就會讓漢堡看到機會。
這時的吳杰更關注歐冠比賽,拜仁下一階段的抽簽已經出爐,他們又抽到了另一支英國球隊利物浦隊。
但這個時候已經沒什么上上簽了,打進四強的另外兩支球隊是皇家馬德里和國際米蘭,這兩支球隊都不會遜色于利物浦。
3月底同樣出爐的還有德國杯的半決賽對手,拜仁抽到的是聯(lián)賽排名第六的法蘭克福。
這個階段的德國杯同樣沒有上上簽,另外兩支進入四強的隊伍是漢堡和凱澤斯勞滕,全都是聯(lián)賽排名前六的隊伍,法蘭克福已經算相對較弱的了。
整個四月份,拜仁一共要打七場比賽,其中三場聯(lián)賽,兩場歐冠,兩場德國杯,最先進行的是4月1號的德國杯半決賽。
這場比賽開始前,吳杰與MSM經紀公司先見了一面。
德國幾家知名的經紀公司,現在唯有MSM答應了只拿25%的商業(yè)分成。
吳杰有理由要求這個分成比例,因為光是彪馬或阿迪達斯一家的合同就能達到百萬美金,他當然要把價格開高一點。
但這25%的分成并不好拿,吳杰要求自己每年的稅前收入必須達到300萬美元,否則他有權利提前解除合同。
但要注意,這些收入必須是由MSM公司完成。
如果他出唱片賺到了更多的收入,這些并不會算到300萬美元里。
簡單說,MSM公司必須幫他拉到足夠多的商業(yè)合同,同時又不能讓他有太多的商業(yè)活動和廣告拍攝。
此外公司還要給他安排一個專屬的幕后團隊,這個團隊不能少于5人,專門負責處理他的商業(yè)開發(fā),形象管理,法律顧問,還要充當他的生活助手等等。
這些條件不可謂不苛刻,但是MSM公司考慮之后還是答應下來。
因為吳杰在短短兩個月里就展現出了繼貝利之后,最有希望成為下一位球王的水準和潛力。
這樣的條件雖然苛刻,但公司依然有充足的盈利空間。
況且簽下這樣一位超級巨星,他們將來再攬客的時候就會占據很大優(yōu)勢。
吳杰隨后把與彪馬和阿迪達斯的合同談判交給了公司處理,但MSM最先給他拉來的卻是一家唱片公司。
這個時代唱片行業(yè)的霸主,自然是由德國西門子公司與荷蘭飛利浦公司共同組建的寶麗金集團。
他的那首“光輝歲月”如果有專輯出售的話,這會應該已經在香港爛大街了。
但讓寶麗金找上門的原因,主要還是他的那首《Cry·On·My·Shoulder》。
拜仁上一場與慕尼黑1860進行德比戰(zhàn)的時候,他的那個快速壯大到百人規(guī)模的“ET家族”就在幾個聯(lián)絡員的帶領下,一塊在球場上唱起了這首歌。
這首歌的旋律放在40年后都屬于非常優(yōu)美的佳作,特別是歌詞部分勵志之余,還有溫暖人心,治愈心靈的作用。
“ET之家”在現場唱出這首歌后,賽后自然被記者進行了采訪。
這時大家這才知道他們是吳杰的后援會,而這首歌居然是拜仁的驕傲,偉大的“外星人”創(chuàng)作。
這下好了,吳杰馬上收到了好幾家電視臺的采訪邀請,并且都希望他能在節(jié)目上演唱這首歌。
就連拜仁方面都找到他,表示可不可以把這首歌改編成隊歌?
拜仁現在的隊歌可太難聽了,吳杰這首歌改編成德語后,雖然素質肯定會下降一大截,但也絕對能成為德甲聯(lián)賽最好聽的隊歌了。
此外,他的“ET之家”也馬上迎來了一波數百人的入會邀請。
這個時代即便是歐美地區(qū)也沒有多少這樣的粉絲后援會,吳杰這個“ET家族”不僅名字炫酷,甚至還有自己的會歌,包括吳杰親自撰寫的口號:為榮耀而生,為榮譽而死。
這個時代的球迷見到這樣一個炫酷的組織,很多年輕人都想去湊個熱鬧。
如果吳杰是個德國人,那估計這幾天就會有數千人跑來加入“ET家族”了。
但即便他是個中國人,這幾天也有數百人想要加入。
吳杰卻不敢馬上收那么多人入會,因為MSM的法務部提醒他,這種后援會必須先注冊,否則有可能被當成非法組織取締,他也會因此惹上麻煩。
所以他正在委托經紀公司幫忙注冊,這之后才會擴大“ET家族”的規(guī)模。
而在這之前,寶麗金先找上門來,希望能與吳杰進行合作,拿到這首歌的發(fā)行版權。
吳杰自然要先和自己的團隊討論一下,MSM已經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專門為他組建了一個五人團隊。
這五人分別是28歲的私人助理伊達,這是個樣貌有些男性化,有五年秘書經驗的已婚女士,工作上頗為干練、嚴謹。
40歲的費里克斯是他的專屬經紀人,主要負責歐洲內的商業(yè)談判和媒體公關。
36歲的安德里斯也是他的經紀人,負責美洲和亞洲地區(qū)的商業(yè)談判。
45歲的雅各布是公司的商業(yè)推廣專家,他負責為吳杰制定全球商業(yè)推廣計劃。
41歲的瓦克斯曼是公司的法律顧問,專門負責解決法務上的問題。
這五人里伊達、費里克斯、安德里斯專門為他一個人服務,另外兩人也主要為他工作,MSM算是把半數資源都給到他身上了。
吳杰自然在私下里看過他們的好感度,盡管沒有人達到親切以上,但都是正常和友善的態(tài)度,背景也沒有什么問題。
這次與寶麗金的談判,他也交給了這個團隊去談,但有幾個基本要求:不能讓出歌曲版權,不簽帶有任務性質的合同,他只把音樂當成足球外的興趣。
費里克斯代表吳杰與德國寶麗金見過后,很快就提出了他的這些要求。
這讓寶麗金很為難,吳杰不要簽約金,也不要公司幫他寫歌,甚至不需要公司幫他宣傳推廣,完全把出唱片當成業(yè)余愛好。
這些本來都不算什么,最大的問題是他不肯轉讓自己作品的歌曲版權和唱片版權。
但作為全球最大的唱片公司,十年以上,乃至永久的“版權轉讓”又是寶麗金不愿讓步的底線。
吳杰知道這筆生意同樣不好談,他的底氣在于自己根本不需要別人為他寫歌,甚至連宣傳推廣都不需要,他的每一場比賽就等于在宣傳推廣自己。
寶麗金也知道吳杰既然什么都不需要,那確實沒必要把版權讓出來。
雙方的第一次談判自然不會談出什么結果,吳杰也不著急簽約唱片公司。
他現在依舊是先靠比賽里的出色表現擴大知名度,將來就算寶麗金不答應他的條件,還有百代、華納、環(huán)球、索尼這些廠商會來找他。
所以得知與寶麗金的第一次談判失敗后,他很快就從離線資料庫里找到兩首適合現在剽竊的英文歌,一首是未來中國球迷非常熟悉的《Don't·turn·off·the·light》,一首是西班牙文版本的《La·Copa·de·la· Vida》。
他早就打算好了,那些將來與足球有關的紅歌,包括未來每屆世界杯的主題曲,甚至是未來拜仁的兩首隊歌,他都可以提前抄出來,保證能讓每一首都成為在全世界流行的神曲。
這么做還有一個更深層次的原因,如果光是在足球場上戰(zhàn)無不勝,那作為一個黃種人影響力依然有限,八成還要繼續(xù)遭受裁判的為難。
但如果能在世界樂壇里也成為歌神級的人物,那時兩個身份的影響力一疊加,裁判再想為難他就要面對更多的輿論壓力。
試想一下,那首西班牙文版本的《La·Copa·de·la·Vida》如果作為西班牙世界杯的官方主題曲,那西班牙世界杯上的裁判對于他的判罰是不是就要謹慎些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