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簡介:
霍櫻對幸福人生的定義就是活著且有肉吃!
她有個瘋娘,死了,有個笑起來像只野狐貍的師傅,跟女人跑了,撿了個半死不活的爹,剛救活,就在戰(zhàn)場上做了炮灰。
便宜爺爺將她帶回京都侯府,霍櫻以為從此就能過上天天有肉吃的好日子,可誰知侯府里的女人如狼似虎,各個都想把她生吞活剝。
可霍櫻是狼嘴里搶食活下來的人,她們?nèi)缋撬苹?,霍櫻就是殺狼打虎的小能手?p> 不知道是哪個不長眼的把她在邊疆截殺敵軍主帥俘虜敵國太子的豐功偉績捅到了皇帝那,皇帝說要獎勵她一個相公,讓她自己選,她打眼一看,伸手指向角落里:“就他吧!”
文武百官倒吸一口涼氣!
皇帝:“他不良于行還口不能言……”
霍櫻:“嗯,知道?!?p> 皇帝:“你可想好了?!”
霍櫻:“嗯!我就要他!”
***
新婚之夜
明淵寫道:“為何選我?!”
霍櫻:“殿上那些人,沒人真心想要我,就不為難別人了?!?p> 明淵:“那你就為難我?!”
霍櫻:“你不也沒人要?!咱倆在一起,便是為民除害!”
***
多年以后
霍櫻:當初我在大殿上選你,你可以拒絕,為啥不呢?!
明淵:我那時候不會說話!不會說話!
霍櫻:哦!可你可以不去參選,為啥去呢?!
明淵:我設的局,憑啥我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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