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停了。
哈德打開懷表,時間是1點43分。
有些晚,但不算很晚。
他料定‘夜貓子’歇利·雷利爾在教堂里等著他,且還帶著滿身的巧克力酒彈。
老頭有點累,從去年九月份開始,他就有了這感覺,偶爾,他還會聽見腦海里的某個聲音對自己說‘解決他’、‘你該這么做’。這只是一瞬間發(fā)生的事,然后,會被某種奇特的東西所掩蓋,再然后……他會一覺醒來,發(fā)現(xiàn)自己安然無恙的躺在汽車內。
疲憊,還有些不太舒服。
哈德下了車,關上車門,抬頭望著吉姆森教堂門口的一盞路燈,上面滿是蚊蟲。他輕輕一笑,手一抖,袖中落下了一枚銀色手杖。
教堂的門開著,吸血鬼站在耶穌的十字架前,背對著這邊,只有雷里爾面前的桌臺上亮著燭光,還很微弱。
哈德的影子被路燈拉長了,越過雷里爾的肩膀,落在耶穌胸前。
“你遲到了?!?p> 手杖踱過大理石臺階,伴隨它的滴滴答答和哈德的聲音:“不算遲到,我以為吸血鬼都是夜貓子,這個時間點對你來說才是剛剛開始。從薩隆鎮(zhèn)到這邊下了兩場雨,路不好走,你有熱巧克力么?我想來一杯?!?p> 雷里爾轉過身來,眼球上血絲暗淡,他的臉很平靜:“有咖啡味和奶油味的,還有兩彈血腥瑪麗,我從不吃巧克力?!?p> 那也應該備著些,應酬總是少不了的。
“那就咖啡?!惫聡@息著,彈掉身上的毛發(fā),走近他,掏出信封:“這是議會要找的人,‘新世界’名單里唯一的華人。有點麻煩,我接到了部門的新案子,班德薩科出逃了兩個犯人,這鳥事落在我和卡維勒身上了?!?p> 雷里爾從上衣口袋取出一個木制方形盒子,打開,里面是一支鋼筆、一個拇指大小的玻璃杯,還有十幾個煙頭大小的黑色圓柱。
鋼筆對著那玻璃杯一摁,藍光迅速將玻璃杯放大。
再用鋼筆的頂端套上黑色小圓柱,對著杯子里注入咖啡酒,這可真容易。
哈德喝了一口,把弄著杯子,皺眉:“嘖,味道不太新鮮,你不會存了半個世紀吧?”
“我可喝不起正牌的,這是從皮特的私人公司那里買來的,三美金一個。”雷里爾看看信封上的注解:“哈德,這事你不該讓我去辦,‘夜道會’的情況你不是不清楚,我們分工不同,何況……還是個華人小鬼,從幻影之后,我還沒見過一個華人可以成為夜鶯的。你確定人物名單沒出問題?”
哈德喝下大半杯,這玩意兒熱氣騰騰,暖人心肺。
以他對歇利·雷里爾的了解,這些話語就表示了不成問題。
確實不成問題。
“我只負責任務,不管真?zhèn)?。轉盤挑選的名單,應該貨真價實?!惫聦④囪€匙推過去:“車子給你用,我去沃森的公司買一輛新的,最新的‘銀色騎士3代’,我的最愛?!?p> “真不給面子,你有錢買沃森家的名牌車,居然還來打我的秋風。我窮的都快當褲子了,你就不能體恤一些?”
哈德丟下一百美元:“不用找了?!?p> “車子給我了,你怎么回去?”
“自然有辦法?!?p> 雷里爾將信封擱進口袋,看見還沒喝完的咖啡酒,一臉憎惡。抬頭時,他已經看不見哈德了,那輛黑色轎車還在,還有遠處傳來的另一輛噴氣式轎車的聲音。
騎士3代已經到手了?
“老滑頭?!?p> …………
六月底,天氣悶熱。
丁童收到了出版社的來電,他的《死亡通知》大賣,光首售就有八萬多冊。這對花了六年功夫才得以揚名的人來說,的確非同小可。
接到這個喜訊,他可以沾沾自喜了,足以用一頓大餐來犒勞自己。
完成新書第三頁的手稿后,丁童不打算耗費今天,他需要去喝點東西,最好是紅酒,半瓶足矣。
嘟嘟。
嘟嘟嘟……
電話鈴響了,無論是房東還是電信局的來電,這都不算什么。
走過客廳,他咬著玉溪香煙,興奮莫名的接了電話:
“喂?哪位?”
“我是趙重元,新光雜志社的?!?p> “你說?”
“你在寫新書嗎?下一本我也要了。”
“嗯?!倍⊥牌搅苏Z氣,表現(xiàn)的淡定:“行吧,但需要點時間,三個月的時間怎么樣?我會先緊著你的。”
“說定了。”
放下電話,他大口來了兩個深呼吸,心跳稍微平復了一些。
那本熱賣的書最大的噱頭就在于書中死的三個人,作惡的兇手在房子里制造混亂,讓人以為鬧邪,第一個人死在魚缸里,讓金魚啄穿了眼珠,第二個人死在天花板的吊燈下,渾身捆滿了電線,觸電而死,第三個從樓梯上摔了下去,全身骨折,變成了最古怪的人體標本。
記得,這書初投的時候,并不被人看好,就像主編大人所說,書里死人的事天天有,都能開幾千座墳場了。但關鍵的關鍵在于:書中所寫的狀況,被一一‘證實’了。有三個家伙死在同一所房子里,按照書中的套路自殺。
可笑的不合常理。
這些人難道會為了追捧無名氏的作品而選擇自殺?沒這個可能性,絲毫沒有,因為那時《死亡通知》還沒有問世。
總體而言,這算是比中彩票更要滑稽的巧合。
這種巧合是他成名的最大因素,盡管趙重元說過,這基本是唯一的因素??赡遣恢匾?,莫非這本書就真的毫無可取之處了?多想無益,只要它能大賣,在它之后,不論你寫什么,都有追捧者了。
剛剛的電話已經說明一切。
出門后,丁童上了他的大眾轎車,開車前,他有了個新點子,去地攤買本雜志,上面必須有‘預言作家呂中人’的新聞。他可以待在酒吧里好幾個鐘頭,借助美味的酒氣觀摩這個新聞,這能消磨大半天的光陰。
…………
丁童坐在窗口的位置,他的藍色體恤與黑灰色的桌椅顯得協(xié)調,面前擱著紅酒、餐盤、刀叉,還有一本攤開的雜志。
真不錯,只是沒有他的照片。
抿了一口紅酒,在舌心里咀嚼了一下,淡淡的葡萄香味,還有酒精,味道可真地道。
門被推開了,聲音不大,丁童稍稍抬頭,正好看到一個黑皮大衣的男人走了進來,黑發(fā)油亮,還是個外國佬。燈光照著他的側臉,像是用了女人涂抹的粉,不太正常。
這可是炎炎夏日,只有蠢豬才會穿黑皮大衣。
這哥們兒鐵定是吃錯藥了。
丁童不厭惡、也不覺得可笑,今天……不是,應該說是最近一段時間,沒有什么事能讓他不爽。
大衣怪人對吧臺的人說了兩句話,然后朝這邊走來。
這邊已經沒多余的座位了。
很古怪,這個怪人似乎從進門以后就盯著這邊,不是錯覺,因為丁童抬頭時,恰好感覺對方的余光撇向這里。對了,只是感覺,他不確定。
“我能坐在這里么。”雷里爾說。
他說話并不帶問的腔調,似乎不管你說‘可以’或是‘不可以’,他都會坐在這里。
但這是陌生人。
這很沒有禮貌。
丁童看看四周,一陣木訥……他剛要回答,黑衣男子便已經坐了下來。
老兄,你不用這么自來熟吧。
“我……”丁童欲言又止,他已經沒話來說這個神經病了。
對方還盯著自己,盯的他毛骨悚然,這怪胎眼睛里有什么東西,像一顆鉆石。李風低頭之后,再抬頭,還能看到欠揍的目光。嗯……呵呵,得了吧,這老外是個腦殘,丁童把臉轉向窗外,看著一輛輛車穿行而過,再遠處,是成群的綠化和工廠,以及那些工廠排出的煙柱。
“我叫歇利·雷里爾,在恩戈議會后勤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