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人玫瑰,手有余香。
人情世故中,借出錢財?shù)娜?,本就不指望對方能主動歸還。這相當(dāng)于一種變相的幫助,或接濟。誰都有遇到困難的時候。如果歸還了,是好事,可以繼續(xù)交往;如果長時間不歸還,甚至就當(dāng)忘了此事,那人自然會被人看淡,甚至遺忘,連成為對方朋友的資格都已變得很難。因此,借出錢財?shù)娜诵囊蠖?,別指望他人一定能還錢;借進(jìn)錢財?shù)娜艘?jǐn)小慎微,時刻警醒自己還有這么一筆錢,需要提前或按時歸還,不能大手大腳,鋪張浪費,如還款實在有困難,需要提前和對方說明,申請延期或商討其他可以解決的辦法。
于公于己,錢財出借最好還是落實到白紙黑字上,借出方、借入方、相關(guān)金額大小寫、身份證號與對應(yīng)的姓名全稱、借款用途、歸還日期,還有可能的利息約定、簽字、落款日期及手印等,盡力補全。這樣能避免之后可能的各種糾紛。如果沒有相應(yīng)字據(jù),可能被惡意的反打一耙,自己的好心,喂了白眼狼。
不以惡意去傷人,但需防人有惡意之心。
11162019191251UTC+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