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歡喜出生在一個平凡的三口之家,在林歡喜三歲之前,林家在外人看來都是父母恩愛、家庭幸福的模范代表。
林母是全職媽媽,林父經(jīng)營著一家小公司,生意雖然不大,但也足夠養(yǎng)活一家人,小日子過得異常滋潤。
可幸福的日子總是短暫的,林家的家庭變故發(fā)生在林父經(jīng)營的小公司破產(chǎn)后。
事業(yè)歸零給林父帶去的打擊是致命性的,他開始酗酒,甚至被人設計染上了賭博的惡習,為了讓他振作起來,林母不知道跟他吵了多少回,但這樣做的后果就是兩人的關系變得越來越僵,最后還發(fā)展到了林父家暴林母的地步。
只要林父一喝醉酒或者賭錢輸了,林母和小林歡喜便成為了他發(fā)泄的出氣筒,時間長了,鄰居們也就發(fā)現(xiàn)了端倪,總是一身淤青傷痕的林母被家暴的事情便傳遍了整個小區(qū)。
有好心的鄰居也幫林母報過警,找過婦聯(lián),可這樣做換來的結(jié)果就是林父更加瘋狂的毆打。
那段時間里,一家人的生活費都靠林母在外打零工維持,但微薄的薪水在債臺高筑的林家面前無異于杯水車薪。
林母一方面要工作,另一方面還要照顧小林歡喜,同時還要面對林父的無恥行徑,讓她的身心都遭受到了巨大的折磨。
好在有好心人將林家的事情發(fā)到了網(wǎng)上,事情發(fā)酵后,受到了社會廣泛的關注,面對著外界壓力,林父再無賴也只能妥協(xié),林母和小林歡喜水深火熱的日子這才算是暫時告一段落。
離婚后的林母無處可去,她只能帶著林歡喜住到縣里最廉價的老城區(qū),母女倆過得雖然清貧,但也收獲了久違的幸福感。
因為家里的雞飛狗跳,林歡喜從小就比同齡人懂事的多,她從來不會向林母要求什么,還主動挑起了家中的家務,最窮的時候母女倆分一個饅頭,卻也吃得有滋有味。
如果有人問林歡喜長這么大以來感到最幸福的事情是什么?林歡喜會毫不猶豫地告訴他,最幸福的時候就是她和林母單獨生活的那半年的時光。
可能還會有人問,為什么會強調(diào)半年?因為半年后,林歡喜的身份就從離異家庭的孩子轉(zhuǎn)變成了父母雙亡的孤兒,彼時她剛滿七歲。
其實和母親生活的那些日子里,林歡喜的日子也并不好過,林母需要出去做工賺錢,回家時往往都到了后半夜,有些事情林歡喜不說她根本就不知道,而林歡喜也不想林母擔心,便將林父時不時就跑來鬧一場的事情壓在了心底,每次林父都會耍混將家里翻個底朝天,等他發(fā)現(xiàn)根本找不到一分錢離開后,林歡喜就會默默地把所有東西收拾好,幾次下來,林母還真的沒發(fā)現(xiàn)有什么不對。
直到有一次當保姆的林母在雇主家外面倒垃圾時,遇見了找上門的林父,他叫囂著要錢,最后驚動了雇主夫婦,得知林母家庭的復雜后,他們多給了林母一個月工資就開除了林母,丟了工作,工資也被林父全部搶走,林母只能絕望地回了家。
沒有學歷又沒有手藝,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還被攪黃了,看著懂事的小林歡喜,林母偷偷做了一個決定。
日子依舊風平浪靜地向前走著,就在林歡喜以為她和林母會這樣一直生活下去的時候,林母卻突然出事了,一同遭遇意外的還有林父,雙重打擊降臨的后果就是差點要了林歡喜的命。
出事那天,在公園門口發(fā)傳單的林母遇見了被追債的林父,兩人發(fā)生爭執(zhí),林父一時氣不過,失手掐死了林母,慌忙逃跑時被一輛闖了紅燈的大貨車撞倒,當場斃命。
當然,這些都是警察事后推理得出的結(jié)論,沒有人知道那天二人究竟說了些什么,這場轟動縣城的大案也就此結(jié)束。
得知父母的噩耗后,林歡喜就病了,她因為高燒不退昏迷了將近半個月,這期間一直是林琴在照顧她,林母沒有親人,林父又只有這么一個妹妹,順理成章地,林琴成為了林歡喜的監(jiān)護人,林歡喜從那之后便開始了在姑姑家的寄宿生活。
幸運的是,林琴對林歡喜一直都很好,她們之間的相處模式如同真正的母女一般,林琴用愛溫暖著林歡喜受傷的內(nèi)心,努力修復她不完整的情感。
雖然林歡喜后來仍然不再相信愛情,且很不善于社交,但她卻擁有了很溫暖的性格,如果她不主動提起原生家庭,根本沒人能想到她的童年會那么糟糕。
在林歡喜十八歲那年,一位不速之客找上了她,林歡喜一眼就認出了來人,那是小時候幫助媽媽打離婚官司的張律師,張律師給林歡喜帶來了一封信和一份保險合同,以及一張銀行卡。
信是林母寫給林歡喜的,保險也是林母為了給林歡喜的未來一份保障買下的,也許林母是早有打算,也許林母是覺得憑她一己之力無法給林歡喜一個更好的未來,所以她當了自己的首飾,還把打零工的錢都存起來一股腦地買了保險,只是林母應該也沒有想過,她的想法對于活著的人來說是多么有遠見的決定。
林母發(fā)生意外后,當時的林歡喜還未成年,只能由作為監(jiān)護人的林琴去辦理理賠手續(xù),可林琴害怕林歡喜會覺得她是為了保險金才會把林歡喜接回家,怕林歡喜會再一次受到傷害,就選擇對林歡喜隱瞞了這件事,眼見林歡喜十八歲的生日即將來臨,林琴便找到了張律師,委托他告訴林歡喜這件事情,順便將保險金交給林歡喜。
知道真相的林歡喜眼淚一下子就掉了下來,比起親生兒子,林琴在林歡喜身上付出了更多的心血,多年來,林琴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不知道受了多少苦,為了多養(yǎng)一個孩子,林琴還把房子給賣了,帶著年幼的兩姐弟到處租房,一旦房東著急用房,遇上通情達理的還好,有些不講理地直接就會把他們趕出門,三個人最落魄時甚至還和天橋下的乞丐一起爭過“地盤”。
后來林歡喜拿著那筆錢重新將林琴位于縣城的房子買了回來,還幫忙還清了林琴欠下的外債,卡上的余額為零時,林歡喜才告訴林琴,也是從那之后,林琴的生活才逐漸好過了起來。
“對不起…我…我不知道…”
顧余生既心疼又懊惱地看著林歡喜,如果他沒那么矯情地讓林歡喜親口告訴他她的事,她的傷口就不會被重新撕開。
“沒事,你不必自責,這些事情憋在我心里那么久,如今傾訴出來,我覺得還蠻暢快的,我和你說這些就是想告訴你,有些事情真的與你無關,都是我自己的問題,所以你也不要再自責了,我們做飯吧,我餓了?!?p> 林歡喜故意拍了拍肚子,然后繼續(xù)回到廚房擇菜,看著林歡喜瘦削的背影,顧余生放在身側(cè)的雙手一點點縮成了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