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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華夢境

第三十八章 譚余案

陀華夢境 宓秦 2508 2020-06-07 14:00:00

  齊大人拿到證據(jù)后沒有第一時間去京熙王那里,找了付清和潯陽一起商量一下。

  “這是譚余案的證據(jù)?”

  “有什么問題嗎?”

  “當年譚余案佑丞相確實有參與,但是有一些內(nèi)幕你們還是要知道的,否則這些編造的會被推翻的。”

  “所以內(nèi)幕是……”

  “譚余案是當年的大案,是我跟著丞相的第一年,我會知道這么清楚是因為當時我在刑部。當年譚余兩家的案子鬧得大是因為譚家的女子嫁的不是皇親就是朝中大臣,余家掌握了皇都的經(jīng)濟命脈,而且延伸到了懷遠地區(qū)。兩個大家本應(yīng)該沒有什么交集,但是稀奇的是就因為一樁婚事扯出了大把的事。好像是譚家最小的女兒喜歡余家的二公子,譚家女兒甚至不惜和那二公子私奔。譚家女兒已經(jīng)被定了娃娃親,記得是那個大臣的兒子吧,但是譚家女兒不肯,約著和二公子私奔。譚家以拐賣的名義狀告余家,余家卻以貪污的名義反告。”

  “這么戲劇性嗎?”潯陽突然感興趣了。

  “就有那么戲劇性!譚家不明白余家有什么證據(jù)狀告貪污,但是余家就是拿出了證據(jù)。之后得知,原來譚家與余家已經(jīng)積恨已久。當年譚家的主家人看中了余家的主家人,兩人一度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但是沒有想到譚家的主家人利用余家把貪污的錢用做生意的方法轉(zhuǎn)走。后面因為數(shù)額大,被余家人發(fā)現(xiàn)了,兩人的婚事也就泡湯了,余家人發(fā)狠把那些錢像做善事一樣撒出去了,譚家人直接利用政治上的手段狀告貪污洗錢,然而當時正值譚家政治上上升時期,不想糾纏,所以就沒有告下去,不了了之了,后面兩家就老死不相往來。作為后輩的因為不提及,所以知道的人很少,但是沒想到私奔這件事給了余家人反擊的機會?!?p>  “所以很佑丞相有什么關(guān)系?”付清聽了一大圈有一點懵。

  “余家狀告貪污的證據(jù)是佑丞相提供的,這里的證據(jù)提到了佑丞相貪污,這是事實,但是不應(yīng)該從譚家入手,而是應(yīng)該從余家入手?!?p>  “我不懂!不是應(yīng)該在譚家上面做文章嗎?佑丞相當年是參與判決的,因為譚家不少從政的都和佑丞相要好,甚至是他的學生。當年佑丞相貪污的事其實是被壓下去的,京熙王雖然輔政,但是因為在封地,所以當時真正在輔政是那時的丞相和太傅,京熙王這么積極地要把持朝政就是因為當時自己沒有真正的實權(quán),所以這件事京熙王不了解,所以可以編造。佑丞相時那時丞相的女婿,所以放心把案子交給女婿去做,但是實則是在掩蓋和譚家人抱團貪污的罪行。之后佑丞相就很少提拔譚家人,所以譚家落寞,去做生意了?!?p>  “從譚家入手確實是十分簡單,因為現(xiàn)在譚家不從政,更容易控制。但是譚家人不知道他們實則是被倒打一耙的,佑丞相出賣的原因是因為老丞相發(fā)現(xiàn)了佑丞相貪污的事實?!?p>  “你是說老丞相交給佑丞相辦這件案子就是為了讓他脫罪!”

  “對!老丞相也怕自己女婿貪污牽扯自己,晚節(jié)不保。余家人氣不過,本來狀告貪污是說那時主家人之間的事情,佑丞相插一腳,直接就變成鐵定的事實,余家人也拿了不少好處,雖然現(xiàn)在在懷遠地區(qū)發(fā)展。佑丞相從頭到尾扮演的都是一個判決者的角色,貪污證據(jù)板上釘釘,譚家人沒有任何反駁的理由,譚家被抄了家。譚家至始至終都不知道被出賣,還以為佑丞相極力保他們,譚家人不想拉佑丞相下水就是因為佑丞相背后的勢力比較大,況且譚家人從商一開始用的錢都是佑丞相出的,現(xiàn)在譚家和佑丞相來往雖少,但是每逢過節(jié)都會送禮,應(yīng)該為了保一條路。如果譚家人知道自己是被出賣的,還會坐的住嗎?”

  “齊大人知道這么多內(nèi)幕,應(yīng)該把這些事都交給齊大人安排?!?p>  “世子說笑了,因為這個案子我參與,所以我了解的比較清楚。其他的案子我只是知道一二,有些甚至沒有聽說過?!?p>  解釋完后,潯陽去了一趟懷遠地區(qū)找譚家人,不知道潯陽是怎么交涉的,反正作證的人是被帶來了。齊大人以找證人的說辭再推遲了時間,但是京熙王也警告如果給出的東西不是很滿意,后果自負。付清把計劃改了就要通知一下慕燁,慕燁也問了一句“潯陽是否找到?”付清直接說還沒找到,慕燁回答的“我的時間不多了,盡快!”讓付清摸不著頭腦。

  這日,付清早早到了王府,齊大人、潯陽帶著證人從后門進入了王府,潯陽用以前的方法通知郡主有事情告知,所以今日郡主在王府。

  齊大人請安,那個證人十分有存在感,很大聲的“王爺好”整個院子都聽見了,確實是引起了京熙王的注意。

  “你就是那個證人!”

  “是草民!”

  “你說的是哪個案子?”這就話是京熙王對齊大人說的。

  “譚余案!”

  “哦!你說的貪污,貪污確實是大案,這件事我是不清楚,當年就聽了一個結(jié)果。沒想到找到了這個證據(jù),不錯!”

  齊大人把自己知道的復述了一邊,接著就輪到這個證人了。

  “小人叫余蕭,當初那件事小人也有參與,不過那時還小。小人父母死得早,到了自家叔叔那學做生意,那時堂妹私奔的事情小人有參與。堂妹抓住了小人那公錢賭博的事情,威脅小人幫助一起私奔。但是事情敗露了,沒想到譚家還狀告拐賣,這是什么事。小人被牽扯出來,叔叔說是讓小人負責。我是辯解了好久,廢了很多口舌,叔叔才答應(yīng)不追究我責任,不承認余家的錯,想著把譚家以前的貪污案翻出來反告,也是為了出一口氣。沒想到這時有一個姓佑的官員說是有確切的證據(jù)可以證明譚家貪污,叔叔信了,那些罪證小人也看了一遍。當時看到譚家抄出的東西,那叫一個震驚!”

  “就憑你的口就算證據(jù)?”

  “小人怎么會只靠這張嘴呢?”

  “當年叔叔沒有把所有的罪證交上去?!庇嗍捠仲v的嘴臉,這件事齊大人和付清都沒有從他口中知道,想想這個人很狡猾,不好控制。

  “哦?”

  “是的,王爺!因為沒有交上去的罪證中還牽扯了當時的吏部,余家雖不從政,但是叔叔和吏部的大人關(guān)系很好,看到吏部也在其中,叔叔就扣下來了,反正不影響結(jié)果。叔叔沒有把罪證銷毀,因為叔叔喜歡留后手,就鎖在一個盒子里。唯一的兒子私奔不見蹤影,所以我繼承了叔叔的生意,他屋子的東西我沒有丟過,那罪證肯定在。那罪證上敲著吏部的章,好像是當時的一筆撥款通知,還有一封來往書信。”

  “拿來看看!”京熙王發(fā)話了。

  “這……小人沒有帶來,不過王爺給點好處,小人立刻拿來。”

  “好處?”

  “小人無非就是要錢而已!”

  京熙王大笑,“錢?又不是什么大要求,說給多少就給多少,你開價就可以了?!?p>  付清明顯感到京熙王笑里藏刀,這人玩把戲玩到京熙王頭上了,命不會長了。反正不是自己安排的人,這種人很現(xiàn)實,有點資本就得意。對于這種自命不凡的人,付清也是無所謂他的命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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