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風思緒清楚,“再說銀兩,錢莊為方便管理,在銀子上都打有排列數(shù)字。云府是大戶,取出的銀子一般都是一定的順序。雨兒若是偷盜的慣犯,豈會不知這些銀兩難以出手,她是云府小姐身邊的侍女,偷盜首飾方為正解?!?p> 安風說得許洋啞口無言,“你說雨兒證詞皆是源于怨恨,那不知云府小姐為何對著小侍女有那么大的怨恨,竟派殺手追殺?!?p> “你又有何證據(jù)證明云府小姐派殺手追殺?”許洋道。
“同是銀兩?!卑诧L道,“云府小姐在閨閣之中,錢財皆是每月家里的月供,云府小姐在買兇之時,也怕自己的身份被人發(fā)現(xiàn),因此便讓身邊的媽媽將自己的銀兩換成別家銀兩,但朝廷因為怕錢莊成為官員銷贓之地,所以兌換銀兩必有證明,即便是地下錢莊,也有自己備份,。順著那些殺手手中的銀兩一查,便可知?!?p> “銀兩多用于流通,買賣之間便有流通?!痹S洋硬撐道。
安風嗤笑,“難不成你不知買賣之間銀兩的流通多是碎銀子,數(shù)額較大的,不管是哪家店收到,都必須記號?!?p> 許洋無話可說,安風又與主審道,“對方訟師提出的第二點無作案動機,我方申請另一個證人上堂?!?p> “何證人?”主審問。
“吳家公子?!?p> “傳?!?p> 吳公子被人請上堂之時,看了一眼趴在一側的李公子,眼中帶著復雜的情緒,也不知此刻他想到了什么。
“證人已經到堂,安風訟師可問?!?p> “吳公子,你與云府小姐早就相識是否如此?”安風問。
吳公子點頭,“是?!?p> “同時,云府小姐心系于你,是否如此?”
“是,她曾送來一玉鐲,并請媒婆,讓我去向她提親?!?p> “那你與琉璃姑娘呢?”
吳公子低下頭,嘆了一聲,“琉璃是我的紅顏知己。”
安風點頭,與主審道,“王陽堂訟師皆說云府小姐沒有殺人的動機,據(jù)我所知,云府小姐對吳公子用情至深,但因家中緣故,不能嫁于吳公子,因此便對琉璃心生怨恨,不但在琉璃死前與琉璃發(fā)生過爭吵,云府小姐還曾經多次去明月館痛斥琉璃,關于這點,明月館多人可以作證?!?p> 主審聽此,“安風訟師可還有其它的證人?”
安風搖頭,“目前便是這些證人,除此之外,還有一人,那便是雨兒口中的廚師,但如今那廚師下落不明,安風申請官府對他下逮捕令。”
“我方反對,對方口中的廚師只是雨兒的一面之詞,又如何能夠定論,且這世道艱險,對方與我方又如此是勢不兩立,我方又怎么知曉官府尋找到之人,不是他人尋來代替,強行對我雇主冠上罪名之人?”許洋厲聲道。
安風無奈道,“許洋訟師,你這般說辭著實上不了臺面。其一,此人的存在是客觀真實的,我們何須找人替代。其二,即便你真的對此心有疑慮,不相信我們是自然之事,可你總得相信官府吧?!?p> “對方此言差矣,我方只為求真與保護雇主,自然也相信官府的辦事,但作假之事千千萬萬。因此我方見此此人要單獨調查,不可牽扯本案,方為公正。”許洋道。
安風冷哼道,“若論作假,何人比得上王陽堂。再說,若是此人單獨調查,又有何意義,此人是本案的關鍵點,定不能脫離本案,也不能脫離我方將對云小姐殺人的控告?!?p> 許洋冷眼看安風,“安風訟師,李公子直到此時尚未是清白的,便別急賴上他人了吧?!?p> 安風不看他,而是笑看三位會審大人,“對方提出此異議,如同沒有任何意見一般,我方完全相信官府的辦事,定能將那兇犯抓獲。且仵作先生的驗尸手記詳實,只要兇犯落網(wǎng),便能定罪。”
“此人不管是作為證人還是嫌疑人,官府都會尋來問明。”主審看安風眉目舒展,并回答道。
安風拱手道,“謝幾位大人秉持公正,堅守正義?!?p> “安風訟師提出多組證據(jù),但如今論據(jù)散亂,需你在堂上將證據(jù)結合,并能夠提出有力的證據(jù)將官府查到的事實一一推翻,如此,才能證明李公子無罪?!敝鲗徖^續(xù)道。
安風點頭,挺直了背,“安風先向諸位闡述所提出的證據(jù)的關聯(lián)性,首先,通過仵作的辦案手記可知,李公子并不具備嫌疑,其次,死者手中的紅布條可知,兇手另有其人,在加上雨兒的證言,便知是云府小姐買兇殺人。三個證據(jù)形成完整的證據(jù)鏈條?!?p> 主審聽后道,“雖是如此,但三個證據(jù)并不能明確表示兇手是何人?!?p> 安風又道,“的確如此,這是本案的前提,安風皆下來辯駁的便是官府查到的證據(jù)?!?p> 安風取了仵作的辦案手記,翻到腳印這一頁,“在死者的尸體被發(fā)現(xiàn)后,官府在尸體旁邊得到幾枚腳印,從腳印的判斷推測李公子為嫌犯,但請幾位大人再看看這腳印,腳趾前端深厚,且有稍稍卷曲狀,比之正常的腳印的腳趾前端圓厚,這便說明,留下此腳印之人的鞋碼要比此腳印大,再比對李公子的真實鞋碼,便可知,這腳印并不是李公子的?!?p> 安風說完,將仵作手記交還,又伸手從廖叔手中接過早就準備好的一件白衣,“這件衣裳才是李公子當日紅衣里面的衣裳。那件從李公子床下搜出的血衣是偽造的,雖布料相同,其中細節(jié)卻不同?!?p> 安風翻開衣裳,將袖子對著眾人,只見袖子上繡著一對鴛鴦,“眾所周知,李公子是家中獨子,更知李老爺老來得子,格外疼愛,李夫人更是對這個兒子悉心養(yǎng)育。因此,李公子大婚用的喜服上所繡的鴛鴦皆是出自李夫人之手?!?p> 安風說到此,又問仵作拿過血衣,翻開血衣的袖子與自己手上的血衣作對比,“李夫人來自蜀地,從小耳熟目染的學的是蜀繡,嫁到松江后,才接觸蘇繡,可即便如此,從小的習慣改不了,因此我手中的衣裳上的刺繡是蜀繡與蘇繡的結合,而官府查獲的血衣上的刺繡,是地道的蘇繡,即便模仿相似,只要請經驗老道的繡娘一看,便知其中不同?!?p> “由此一看,便知是人作假,再說一點,李公子因從小身體不適,所以李夫人并不讓他用熏香過多,但為體面,李夫人親自調配果香,且這果香香味持久,一個月后依舊維持著香味,但請幾位大人聞一聞,這血衣上是否留有果香?”
幾位大人搖頭,安風此時又從廖叔手中接過一碗東西,“這是剛死去之人的血。”安風說著,將那碗血倒在自己手中的衣裳上后,“請幾位大人再聞一聞,即便在接觸新鮮血液濃烈的腥味后,依舊可以聞到一絲果香?!?p> 主審聞后點頭,“的確如此?!?p> 安風一頓動作后,將手中的衣裳讓廖叔收好才又道,“最后一點,是官府所說的殺人動機,因英兒作證,表明琉璃死前與李公子發(fā)生激烈的爭吵,先不說英兒作證親眼看到李公子藏血衣于床下已是說謊,我們先論及存在的事實。”
安風轉頭看了一眼仵作,“從仵作的驗尸手記中可知,琉璃的死亡時辰是戌時,而根據(jù)李府眾人的證詞,李公子與琉璃爭吵的時辰是在酉時,而后不管是李府還是參與婚禮的賓客都可知,在戌時這段時間,李公子一直在陪賓客飲酒,留在最后的賓客約在子時離開,那時眾人還看到李公子醉酒在桌邊。期間,李公子前去茅房之時皆有人陪同?!?p> 安風笑問眾人,“那么請問,李公子是如何在陪酒的同時前去殺人?難不成眾人各個醉酒,認不得與自己喝酒之人是誰?從而讓李公子脫身么?”
安風搖頭,“這顯然不成立,李公子與琉璃發(fā)生爭吵是因為琉璃在婚宴上出現(xiàn),他不想因此讓自己剛過門的妻子難堪,而琉璃之所以在婚宴上出現(xiàn),是因為李公子在婚前表示自己將斷了與明月館的聯(lián)系。若是要論殺人動機,琉璃殺害李公子這才叫殺人動機,李公子并無理由殺害琉璃。再論時辰,李公子并無分身,也有不在場證據(jù)?!?p> 安風面對幾位會審大人,“一,鞋印不是李公子的,二,血衣不是李公子的,三,李公子無殺人動機,四,李公子有不在場證明,再加上我方提出的三個證據(jù),七個證據(jù)相互聯(lián)系,完整而無疏漏,由此便知李公子是清白?!?p> 主審與知府大人對安風的言論紛紛點頭,圍觀的眾人亦是,只覺得安風所說句句有理,而王陽堂這一邊,因安風如今在論證的是李公子無犯罪的事實,他們并無權利參與,只能默默的在一旁。
“許洋,安風這女子不簡單,你今后定要好好學?!痹阈χ聪虬诧L并囑咐許洋道。
“這一仗,我是輸了?!痹S洋回。
元毅卻搖頭,“她是贏了,我們卻沒有輸,李公子的確無辜,但誰說他無辜,我們的雇主便有罪,你若是讓雇主無罪,那便是勝利?!?p> 許洋驚訝的看向元毅,元毅又道,“我們的輸贏不再對方,而是看我們是否達到了雇主的要求。如今你與她的戰(zhàn)爭還未開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