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莫名其妙的一群人
王澈疑似追求林夕的消息不脛而走。
什么?王澈是誰?
這些天,“王澈是誰”已經(jīng)成了淮城三中的熱點話題。
到了第十天,這個熱度達到了巔峰!
這時,整個年級都認(rèn)識到王澈是個什么樣的人:
一個到了十七歲都還沒有覺醒異能的廢物!
這個時代,尤其是當(dāng)今,高中生還沒有覺醒異能的只有一成了。
這倒不是說任何人都能成為F級異能者。
雖然覺醒的人多了起來,但是,能達到F級的在整個高中階段都是少之又少的。
不是覺醒了異能就是異能者的。
起初,覺醒異能的人普遍無法發(fā)揮出異能的威力和效用。
例如,火異能覺醒者,一般能在無指導(dǎo)下噴出打火機那樣的火都能算是天才中的天才了。大多數(shù)的覺醒,多是讓自己身體有了哪方面的可能,而不是哪方面的能力。
所以,所謂的覺醒,多是看個人在某些方面的可能性。覺醒出的異能越是能具現(xiàn)化,天賦越好。
但是,若是連覺醒都沒有,那幾乎究其一生都無法擁有那詭秘莫測的異能!
所以,當(dāng)人們知道王澈是無能力者時,多是表現(xiàn)得輕蔑。
但是,就是如此無能的人,竟然要追?;窒Γ?p> 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但是,這個世界畢竟還是法制社會,想在學(xué)校里直接打人或者堵人倒是很難,這倒讓一頭霧水的王澈一直不曾遭受莫名圍堵。
其實,局內(nèi)人王澈也很無辜?
尤其是后來聽到了學(xué)校里傳的這個謠言,“我要追林夕?”
我自己都不知道我在追林夕,你們這些人咋知道的。
不過就是趁她不注意,捏了一下臉而已。
再說,老子王澈是什么人?追不追人,要你們說?
但是,不可否認(rèn)的是,這件事經(jīng)某些有心人推波助瀾后,確實向著不可預(yù)測的方向去了。
這不,某一天的傍晚,王澈光榮地被“請”到了某個巷子里。
骯臟,垃圾遍地,是這個巷子地主基調(diào)。
還找了塊風(fēng)水寶地。
“聽說你小子追林大美女?”這部不,帶頭的黃毛率先發(fā)話了,手里還時不時揮舞著一個看著就極重地鐵棍。
一般的混混,可沒有這么大的力氣。
“莫非還是個力量型的異能者?”王澈心中疑惑。
看這架勢,也不像學(xué)校的學(xué)生啊。這么氣勢洶洶的,倒是讓王澈有點想笑,特別是那撮黃毛!
“大哥,我覺得,你這就誤會我了,我可是無能力者,哪里有膽追林夕?都是謠傳,都是謠傳。林夕!是我們學(xué)校的天才!是我們的?;?,像我這種,就算去追,也追不到啊!”王澈裝作畏懼狀,似乎見到這種情況,有些畏懼,又有些討好。
但是,黃毛是什么人?
他可是三中小巷街舞團第七堂口堂主,什么人沒見過?這種賊眉鼠眼的人這么可能有膽追求林夕。
林夕,可是連他這種堂主級別的人都知道的天才!考上名牌異能大學(xué)是手到擒來的人!她跟不會跟眼前這種無能力者有什么接觸的。
但是,他哪里知道王澈已經(jīng)和林夕是同桌了?
但是,不管怎么樣,給錢的那位已經(jīng)發(fā)話了,既要讓王澈放棄追林夕的念頭,而且還要給他一個教訓(xùn)!
即使眼前的小子非常配合他的問話,但是,教訓(xùn)還是要給的,不然讓位金主可不會將全部的傭金給他的。
但是,他是誰?他是三中小巷街舞團第七堂口堂主!吐出的唾沫就是釘,說話算數(shù)!但是也不能無緣無故就打這小子吧。
必須得師出有名!打人,必須得有打人的理由,不然很難服眾。而且,這次金主的錢,可是他一個人拿的,既不能讓手底下人知道,也要能有理由教訓(xùn)王澈一頓,這倒是為難他了。
從小就力氣很大的他可不是個善于思考的人。
得想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你小子還算識趣,好了,今天就放過你。兄弟們,咱們走?!?p> 說完,就要轉(zhuǎn)身,小弟們也跟著轉(zhuǎn)身,看來今天是放過這小子了。
王澈也很意外,雷聲大雨點小的事情他也是經(jīng)過的,但是像這樣直接就放過的事情還是頭一次。
就在王澈以為事情結(jié)束的時候。突然,剛要離去的黃毛開口道:“媽的,都要放過你了,你居然向我吐口水?!?p> “兄弟們,抄家伙,干他!”
王澈一臉懵逼。
小弟也一臉懵逼。
啥情況啊這是!
王澈莫名其妙的是老子啥時候吐的你?
小弟們卻是這小子怎么吐的老大?
但是,老大發(fā)話了,小弟們哪有不從的道理!
上,這鬼小子居然敢吐老大口水,長本事了這是,不行,盤他!
黃毛是不敢打出人命的,大鐵棒子也就是嚇唬人用的,哪能真的招呼一個無能力者?一棒子下去,他估計人都沒有了。
所以,他是放下棒子再沖上去的。
好家伙,王澈就知道不會這么莫名其妙地結(jié)束的,但也沒想到這么離奇地開打。
你要打,之前就早點說啊,現(xiàn)在來這出是什么情況?
其實黃毛也沒辦法,這是他想出地最好的辦法了!
說時遲那時快,黃毛帶著身后的小弟已經(jīng)沖了上來,王澈不知道要不要打。
這倒不是王澈怕了這些混混,實在是因為,如果他擁有控制煙塵水汽這類微小東西的“異能”被大家知曉,豈不是沒了以后扮豬吃虎的先機?
而且,他當(dāng)一個沒有異能的人,還能天天“撩撥”一下林夕,畢竟,“異能者不能無故對普通人出手”可是寫進法律之中的,向她那么善良的小妮子這么會去欺負(fù)普通人呢?即使是強如A公司的大公司也沒有權(quán)力觸犯這條法律的。這條保護傘,暫時可是不能丟的。
所以,權(quán)衡之下,王澈還是采取了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黃毛一見,那還得了?讓你小子跑掉,我這街舞團第七堂口堂主的面子往哪里擱?
但是,他們這些還未達到F級能力者,哪里能追上已經(jīng)洗經(jīng)伐髓后的王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