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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舶司沉船案:消失的四十天(全集)

第9章 生死之限

    “宰相汪伯彥為撫諭使,刑部侍郎鹿游原為左副使,大理寺卿莫哈拓為右副使,共赴泉州徹查福建路市舶司衙屬被屠案……限期四十天破案,肅清福建境內(nèi)匪患,整頓朝廷綱紀,到期不能偵破此案,與案人等一律按通匪論處?!?p>  紹興二年,七月五日。

  市舶司被屠案案發(fā)第五天。

  嚴冥夜計算得沒錯,在市舶司衙署被屠案案發(fā)的四天后,轉(zhuǎn)運使曲君墨的奏報抵達臨安。

  此時的朝廷,剛剛從流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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