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來只為一個讀者寫作,我自己。
——《追風箏的人》
我想,在某種程度上我應該算是一個喜歡用文字記錄生活的人,只是由于對紙張有種特殊的情懷。我曾想過:若世間歷經百態(tài)變遷,那時的我可能容顏褪去容光布滿蒼老,可能聲音已刻上歲月的滄桑,可能曾經一直不愿遺忘的記憶早已不見了蹤影,但唯獨不將改變的則是那些多年前我曾用文字記下的日子,在紙張上勾畫下來的心情。 同是件不經意記錄下的事,以現今的心緒念起它或有憤怒或有不喜,也許隨著日后所聞所想逐漸深化再重拾起這段記憶,興許體會到的是份感慨又或是懊悔曾無知的自己。我自己常是如此,可能是念舊情懷比較重吧,偶然興起總會想著去翻翻塵封已久的情節(jié),再次填補腦中淡掉的記憶碎片。人,本就是會隨外界因素介入而不斷轉變的,沒有誰能夠保證將來的自己還會是如今年少時的模樣。但文字記錄卻是不同,經年之后再次翻閱著文字保存下來的回憶時,那些曾經擁有過和經歷過的情感是假裝不來的,因而寫作也是能夠很好的保存記憶。這個應該是自己一開始寫作的目的,而現在也漸漸成了一種習慣。
關于“寫”這件小事,我個人更傾向于自發(fā)性寫作。就好比在討論某個話題時,我覺得對此有些許感想并愿意將其表達出來,基于此目的將腦海里存在的思緒,透過筆尖以文字的形式表達在紙張上,從而抒發(fā)的情感遠比那種強制性寫作更賦有熱情和感染力。很多時候的我喜歡寫些零碎的東西,可能會是一段感想也可能僅僅是一句簡短的話,由于這些都是比較自我化的,就不太過于想著取詞成句要有多么文藝。相反,如果是在被硬性要求寫作的情況下,我由此產生的更多是反感和抵觸而不是一種精神上的享受,所寫出來的文字同樣會是枯燥乏味毫無美感可言。很多時候,其實寫作就跟畫畫還有音樂是一樣的,既可以作為一種愛好,也可以作為一門藝術。當我去做這件事的時候,可以僅僅是因為我喜歡或是我想做,是不需要太多特定緣由的,就像王小波口中登山家的那句“因為那座山峰在那里”。對于寫作不過是因為自己喜歡它熱愛它,愿意為此花一個閑暇的下午或更久的時日,僅此而已。
在這偌大的星球上,人雖然都是獨立的個體,但也同樣存在著共性,所以一部好的文學作品總能引起別人的共鳴,甚至喚醒別人內心深處早已淡忘的一些回憶。當然,如果能夠揣摩到作者所想表達的情感,甚至能夠真正讀懂作者的心思,那就可以算是知己了。世間眾人皆說知己難尋,可能此時我心有此感但不知所云,而你也正好同感感賦文道說,如此通過寫作互訴衷腸卻能幫人快速尋找,既集合各自想法又增長自我鑒賞,實屬美哉!能夠結交志趣相投的朋友尋覓知己,這也算是我之所以寫作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