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yè) 古籍

群書治要精華錄

第24章

    后漢書治要(三)

  【原文】政以得賢為本,理①以去穢②為務(wù)③。是以唐虞④俊乂⑤在官,四兇⑥流放,天下咸服,以致雍熙⑦。

  【注釋】①理:治理,整理。②穢:惡人,丑類。③務(wù):事業(yè),工作。④唐虞:唐堯與虞舜的并稱。亦指堯與舜的時(shí)代,古人以為太平盛世。⑤俊乂:亦作“俊艾”。才德出眾的人。⑥四兇:相傳為堯舜時(shí)四個(gè)惡名昭彰的部族首領(lǐng)?!蹲髠鳌の墓四辍罚骸八闯紙?,賓于四門,流四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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