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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秦書

秦書 卷四十 楊玉 虞晃 公孫赫 肖果傳第二十

前秦書 張仕一 1644 2021-09-12 21:46:34

  楊玉,字子璋,弘農(nóng)人。少有知名,舉吏為涼州。直趙氏遘逆,玉與刺史鄧覺并力距賊。后覺戰(zhàn)敗殉國,玉得走免,往投尤齊賢。齊賢以之為佐吏,每置在左右,參謀規(guī)畫,頗得襄預(yù),齊賢每稱之以為“智囊”。往說張掖、酒泉、敦煌三郡,使并同義。

  宏長六年,拜為涼州長史。時(shí)涼州殘破之后,修政撫恤,頗得于玉。

  永弘八年,遷為涼州刺史、都督?jīng)鲋葜T兵事。十年,吐谷渾寇盜涼州,玉發(fā)遣諸將,次第擊破。永慶年間,又?jǐn)?shù)挫吐谷渾于邊境。

  七年,坐有疏漏,加以年邁,免官還鄉(xiāng)。高隆元年卒,時(shí)年六十五。

  虞晃,字云明,太原晉陽人。少便弓馬,為軍所募,數(shù)與韃靼、稽胡斗戰(zhàn),屢立戰(zhàn)功。永弘五年,拜并州刺史衙坤帳下督。每與寇戰(zhàn),常建言方略,畫設(shè)營址,頗合坤意,以是坤頗重之。

  永慶二年,拜五原太守。有戎胡數(shù)千來襲,時(shí)晃在城外,隨從數(shù)百人,遇之于野,晃命人解鞍散馬,席地而坐,戎胡見之,不知其意,晃遂與左右附耳陰語,似有所規(guī)。戎胡久聞晃有智略,疑其設(shè)計(jì),遂退,晃命人射之,殺數(shù)十人?;闻R機(jī)制敵,皆如此類。

  七年,并州刺史衙坤卒,詔以太原太守容綴為并州刺史。綴,雁門人,頗識(shí)兵機(jī),每隨從衙坤行軍,料敵出入,靡有失策,坤亦重之。綴以晃為并州司馬。高隆三年,綴病卒。尚書臺(tái)令朱詹久知晃名,遂薦于穆宗,拜晃并州刺史、都督并州諸兵事。

  四年二月,韃靼寇雁門,晃初不與戰(zhàn),待其深入,以銳卒百道并發(fā),遂破之。八月,晃率騎兵萬人詭道奇襲韃靼于陰山之南,韃靼不意晃至,放馬解甲,未有設(shè)備,遂斬首四千余級(jí),虜胡萬人,韃靼可汗莫佩他墜馬折一臂。九月,晃越山逐擊,韃靼以之既有大勝,不料其深追,又復(fù)為晃所破,斬虜萬人,莫佩他單騎遁逃,賴其弟撒武發(fā)救免?;嗡燧p騎緣山而進(jìn),燒絕水草,盡銳掃蕩,所至莫不克破,莫佩他每戰(zhàn)敗北,遂北逃避之。十一月,晃還并州,莫佩他手書與晃,卑辭呼晃為“大父”,謝罪求原?;巫耘c韃靼交戰(zhàn)以來,所鄉(xiāng)無不獲捷,韃靼畏之如虎,每觀其旗幟而鼠竄,莫佩他亦不可免,每與人曰:“虞并州在此,我等不敢南望”。

  五年正月,御史臺(tái)令冉垕以虞晃擅為調(diào)兵,彈之。尚書臺(tái)令朱詹為晃開解,語在《詹傳》。垕固執(zhí)晃失職,帝下朝堂議,多贊合垕者,于是免晃。先是,垕子河?xùn)|太守由嘗于河?xùn)|圈山水而為己業(yè),晃執(zhí)而收之,故垕有此劾。

  晃既免官還家,莫佩他聞之大喜,與左右曰:“秦可滅矣”,遂屢南下來寇,冉由無法可制。六年,晃憂病而卒,時(shí)年五十三。

  公孫赫,北平徐無人。弱冠從軍,編在行伍,屢遂州郡抗御韃靼,拜為徐無令。后轉(zhuǎn)為漁陽郡尉。高隆二年,擢為遼西太守。

  三年詔幽州刺史王韜將兵四萬討韃靼,王師遇韃靼于勞魯山,眾散不可擊,韜深入山中,韃靼奇兵截其后,韜大敗,死者十四五,退還幽州。韃靼可汗莫佩他追之,赫聞?dòng)?,于險(xiǎn)要地設(shè)伏要之,斬首六千余級(jí)。詔責(zé)免王韜,擢赫為幽州刺史。是歲,韃靼復(fù)寇北平,又為赫所敗。

  八年,韃靼寇樂浪,遇雪還,為赫所劫,破之,斬首數(shù)百級(jí)。泰盛年間,韃靼頻犯,皆為赫卻。

  泰盛五年,病卒,時(shí)年六十三。赫治軍,往往散營而次,如可破者,然韃靼每攻,赫則能摧,以是韃靼屢敗,而時(shí)當(dāng)軸以赫為朱詹所擢,故常抑其功,幕僚每以為言,赫恂恂若不失者也。

  肖果,字公毅,遼東襄平人。父肅,幽州別駕。果少剛烈,人不敢犯,便閑弓弩,一郡推之。弱冠為本縣尉,后累遷遼東郡尉。時(shí)扶余、新羅往往寇犯樂浪、玄菟,二郡每不能制,果常帥郡兵,橫掃無前,東夷甚憚畏之。

  永慶十年,扶余王余哲集部落兵卒五萬來寇遼東,順遼水而下,果斷沮遼水,別帥銳卒擊其兩翼,寇不能首尾,遂大為果所破,以功拜遼東太守。

  高隆元年,韃靼寇掠遼東,果料其取道,逆擊挫之,斬首八百級(jí)。六年,韃靼連合扶余,大眾來犯,果距破之,欲出追,郡尉安丹曰:“前虞晃為鑒,何苦出追?”果與言曰:“為國除寇,何謀其身?”盡銳追北,斬首千計(jì)。時(shí)朝廷略無綱紀(jì),不遑以軍功封賞,以是果雖屢有戰(zhàn)績(jī),不能升遷。人或惜之,果每慨然曰:“果才只堪二千石耳?!?p>  八年,病卒,時(shí)年四十九。

  史臣曰:楊玉、虞晃、公孫赫、肖果者,悉皇朝二永高隆年間(注曰:二永,言永弘、永慶),抗御戎狄胡夷于北州之所賴也。然虞晃以功免官,肖果久守難擢,蓋時(shí)政理衰頹,已不能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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