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法院對峙5:前妻的笑
提到宵夜,黎微的話自然變得更多了。
她立馬把哥哥黎羨最近正在張羅開一家火鍋店的消息告訴司南宴。
黎微:【所有籌備工作都已經完成了,地址就在海邊小院南面不到五百米,今晚正好試營業(yè),你要不要先來嘗個鮮,我哥哥親自炒的料,味道可是一絕】
司南宴:【好】
兩人有一句沒一句的聊天。
黎微卻莫名高興,笑得嘴都裂開了。
坐在黎微對面的陸琛,看到自己的前妻笑得那么燦爛,很快就對此產生了狐疑。
這個女人在對著手機傻笑什么?
什么事什么人能讓她笑得這么張揚?
陸琛掃視一圈黎微四周的人群,確實沒看見葉蓁。
他暗暗估摸,自己的前妻與葉蓁聊天時,是不是這樣笑得?
陸琛用手支著下巴,然后非常恍惚著搖搖頭,自言自語道:“不是?!?p> 他作出一副思考者狀,開始認真捉摸這件事兒。
他那個前妻,以前好像從來不曾有過這副笑臉。
甚至就連自己,也沒有見過。
警惕,油然而生!
她該不會是在跟哪個野男人聊天吧?!
陸琛忽而想到,黎微作為校花,在海城藝術學院的四年里。
不就有一群蜜蜂蝴蝶,成天跟在她身邊飛來飛去嗎?
還好,他并沒為此有過太多的煩惱。
畢竟那時的黎微,眉間眼底全是自己,恨不得隨時隨地黏在自己身上,哪里會看其他男人一眼!
思及此,陸琛看向黎微的眸子,已浸滿柔情。
可是!可是!
那個女人全程都盯著手機笑,連一個余光都不曾給予自己。
一旦想到,他的前妻已恢復自由之身,可以隨便跟別的男人聊天調情。
陸琛氣不打一處來。
開庭不到五分鐘,他就開始對黎微發(fā)難。
所幸。
陸琛還尚存三分理智和一分不忍。
他及時阻止自己的律師,將黎微患有精神疾病這個秘密公開說出來。
即使他知道,這一個點,將會是對黎微精準且至死的打擊。
如此一來,他要打敗黎微,就只剩下最后一個點:黎微沒用工作,無法養(yǎng)活布丁!
陸琛就這個借口,反復與黎微糾纏。
對此,黎微也確實犯難。
有沒有工作這個問題,看似不大,但卻非常實際且急迫。
一旦黎微提不出合理的解決辦法,法官也會對黎微養(yǎng)育布丁的能力,重新進行衡量。
這也是黎微一直以來,最擔心的一個局面。
之前自己落入李薇設的局,在醫(yī)院里暴走打人,甚至差點殺人一事,被傳遍網絡。
舞蹈學校不堪網絡壓力,公開辭退黎微。
而黎微想再重新找到一個工作,亦是難如登天。
在上法院之前,黎微就想到對方會提出這一點,以此來為難自己。
好在,黎微早有對策。
黎微對著自己的律師點一下頭,交換過一個“嗯,說吧!”的眼神。
律師便清清嗓子,準備將黎微兄妹倆,聯手開火鍋店的各項證件交給法官。
以此來證明黎微養(yǎng)育女兒的經濟能力。
誰料,律師還未出聲,卻見一直坐在觀眾席的李薇,突然站起身,朗聲道:“一個精神異常,長期需要服藥控制病情的女人,怎么能做孩子的監(jiān)護人呢?法官大人!”
在無數雙眼睛的注視下,李薇一面走向法庭中央,一面對陸琛說:“老公,我就是知道你會心軟,不放心才偏要跟過來的?!?p> 陸琛的第一反應是阻止李薇繼續(xù)說下去。
可李薇并不給他說話的機會,接連道:“你有沒有想過,為了保護她的隱私從而失去你女兒的撫養(yǎng)權,你女兒會墜入怎樣的黑暗深淵?”
陸琛的薄唇開合一下,似乎想說些什么,卻聽李薇威脅:“千萬別到時候,再來后悔。”
陸琛緩緩閉上嘴,穩(wěn)穩(wěn)坐下,給李薇一個“后面的事,就交給你來辦”的眼神。
李薇信誓旦旦,亮出一份合約,擴聲道:“法官大人,還請你看看這個。”
李薇交遞給工作人員的文件有兩份。
一份,是九年前黎微在云城省醫(yī)院被確診為“重級精神病患者的醫(yī)學診斷書。
另一份,是黎微被家人強制入院治療的各項記錄。
根據兩份資料顯示:黎微的精神病病情已經達到頗為嚴重的4至5級。
她的癥狀一般表現為,沖動打砸和沖動傷人且不分場合,甚至包括自傷,自殺等;
嚴重時會持續(xù)針對他人出現各種暴力攻擊,如縱火,爆炸等危險行為。
“在座各位可能會認為,我是一個爭風吃醋的女人,才會百般針對黎微小姐,但還真不是。”
大家都知道,我已經懷孕了,我和我的丈夫,很快就會再有孩子,我們又有什么理由不讓黎微小姐撫養(yǎng)孩子呢?”
停頓片刻,李薇一臉無奈道:“說實話,布丁那個孩子并不喜歡我,還很討厭我,總跟她爸爸奶奶們撒謊,說我虐待她,我又為什么非要鼓動我的丈夫,把她養(yǎng)在身邊呢?這不是給自己找不痛快嗎?”
旋即,李薇露出圣母的微笑,道:“今天,我冒著被無數人攻擊的風險站出來,固執(zhí)得將這件事公開,完全是站在一個媽媽的立場,對我愛人的孩子,的最基本的保護。
我這話,并不是指黎微小姐她不愛孩子,沒有能力養(yǎng)孩子,我反而是相信她的,她可以做的很好。
只是,布丁如果跟著她生活,是會實實在在的面臨黎微小姐精神異常所帶來的危險。”
黎微在醫(yī)院門前暴走打人的視頻,在法庭中的電視上再度重放一次。
配合一幕又一幕的畫面,李薇開始她的解說。
“如果,那份九年前的診斷書不足以證明黎微小姐如今的精神存在異常,
那么這段視頻,以及她最近去醫(yī)院開的那些安眠藥,還不能讓我們對此產生懷疑嗎?
即便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我們也不能拿一個小孩去冒險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