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陳大俠很單純 復(fù)雜的是江湖
下一秒,他們看見了永遠記憶深刻的一幕。
只見帆船上,一個黑影猛的彈跳起來,在空中劃出一個拋物線!
看見這一幕的清兵心臟一滯。
“準備,登艦者,一律格殺勿論!”姚啟圣心如鐵石,什么黑影,什么帆船?他根本不在乎!
大清,翻譯自少數(shù)民族語言中的“岱欽”意為戰(zhàn)士!
大清王朝,就是戰(zhàn)士王朝!就是戰(zhàn)士之國!最重要的素質(zhì),是敢于戰(zhàn)斗的勇氣!
狹路相逢勇者勝!
滿清水軍歇斯底里時,張狡腳踏縱意登仙步,如天神而降,重重的踩在滿清指揮艦上。
砰!
如同被艦炮擊中!
這艘重達百噸的大船,在張狡的一腳下,木質(zhì)的甲板,竟產(chǎn)生了劇烈的搖晃!
下一秒,姚啟圣怔怔出神,臉色蒼白,仿佛一陣風(fēng)吹過,就會倒。
當(dāng)他看到張狡從天而降的那一刻,內(nèi)心,是絕望的。
“戰(zhàn)爭,結(jié)束了!”
張狡落在甲板上,一步步往前走,與姚啟圣遙遙相望。
他的目光,冷冷的注視著前方所有清官兵,眼神充斥著冰冷,殺意。
“狗膽!安敢侵擾大人!”
十幾名侍衛(wèi),拔刀相向!
“嘗嘗,火炮的滋味吧,渣子們!”
張狡目光一凝,咬牙大喝一聲。
他站在甲板上,當(dāng)侍衛(wèi)們向他沖來時,隨手拍出昆侖派的落雁掌!
轟?。?p> 血肉橫飛!
骨肉分離!
如同被炮彈轟中!
一名侍衛(wèi)拔刀瞬間,就被炸的四分五裂。
離得近的侍衛(wèi),也全部被炸死!
張狡的鐵布衫抗性,是65卡,約等于300克黑火藥。
滿清初期火炮裝藥量,也不過1100克,后世手榴彈裝量,也不過60克。
只要貼身爆炸力小于300克黑火藥的爆炸能量,張狡,就能無傷附加在身上任何部位!
藝術(shù),就是爆炸!
他就是一個自行火炮!
缺點是,威力只有普通火炮的三分之一。
但致命的是,張狡的炮決,是貼臉的!
炮決威力巨大!只要他挨到,十米內(nèi),目標直接炸碎,十米到五十米間的其他人,也會被震死震傷!
比手榴彈威力還大五倍,誰能遭得?。?!
強!
如神靈般強悍!于百萬中,取上將首級如探囊取物!
一代賢臣,忠臣姚啟圣,終于被生擒!
半個時辰后,滿清十之五六,在海上重炮和燃燒中化為灰燼。
剩余的四成清軍水師,直接投降!
東寧軍原本,只有一百多艘軍艦。
如今一口氣收編了一百多條清軍大船,只要再找100條船的水手,通過訓(xùn)練之后,東寧就擁有了一只擁有200條戰(zhàn)船的艦隊。
滿清的敗退速度,讓荷蘭東印度公司措手不及。
這些西洋艦隊,還沒來得及撤退,就被團團圍住。
不信邪的荷蘭人們,還試圖反擊。
可軍力和戰(zhàn)術(shù)差距巨大!
五十艘搭配了重型火力的武裝商船中,被擊沉的,就有十幾艘,剩下的三十多艘風(fēng)帆武裝商船,全被俘虜。
其中,荷艦最大的船“荷蘭”號重達五百噸,有20門炮,每次舷側(cè)齊射時能投射總重為100磅的炮彈。
東寧海軍,直接擴充到了戰(zhàn)艦三百條。
滿清雖然有能力造艦,但短時間內(nèi),東寧軍,就是東亞第一艦隊。
滿清落敗,給東寧帶來了和平。
“呸!狗漢奸!人人得而誅之!”
東寧菜市口,劊子手把姚啟圣剝皮抽筋,扔進張狡特制的石棉盆內(nèi),又用鹽水潑在上面。
“若非豪強仗勢欺人,我怎會投清!我不是漢奸,不是漢奸!”
姚啟圣疼的大吼大叫,就這樣被放入石棉盆中,煎熬致死!
國家有難,作為軍人不上戰(zhàn)場反抗也就算了,但做人的底線都沒了,害人害己,一人得道,讓數(shù)百萬平民百姓陷于水深火熱之中,他這種千古罪人!死得其所!
一場勝仗,讓琉球百姓,家家張燈結(jié)彩,擺上宴席,猶如過節(jié),早上人士,對張狡無不歌功頌德。
文武百官,也彈冠相慶。
和滿清戰(zhàn)爭,本身沒有收益,但與荷蘭戰(zhàn)爭,東寧必須要戰(zhàn)利品!
“先生如果繼續(xù)得寸進尺,那我寧可死在你們的監(jiān)獄里,也不會在《澎湖條約》上簽字!”
荷蘭東印度公司負責(zé)人克萊斯特心中悲憤,看著張狡,屈辱感陣又一陣的。
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南洋從來沒吃過今天這么大的虧。
一個東方人,居然要和他們東印度公司簽不平等合約!
合約的監(jiān)護人,兼職擔(dān)保人,來自南洋的華僑在一旁面露尷尬。
荷蘭人,實在是太囂張。
按東方帝國的習(xí)慣,能心平氣和的,和戰(zhàn)敗的荷蘭人坐下來談判,就已經(jīng)是讓步。
“淡馬錫和馬六甲可以不獨立,但貴國必須承認亞庇、古晉、檳城是獨立國家,同時,貴國必須承認,呂宋是我東寧王朝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張狡大場面見得多了,身經(jīng)百戰(zhàn),荷蘭人要玩,就陪他們玩!
他在談判桌上的強勢,讓荷蘭人不得不接受既成事實,在合約上簽字。
最終,《東荷澎湖條約》簽訂。
荷蘭在呂宋所有堡壘、軍器、及一切屬公物件,永遠讓與東寧。
一年之內(nèi),呂宋所屬各國人民,可變賣所有產(chǎn)業(yè),退出呂宋。
限滿尚未遷徙者,無論人種,都將視為東寧臣民,受東寧管轄,東,荷東印,各派大員,至呂宋于兩個月內(nèi),交接清楚。
贖金方面,荷蘭約將白銀五十萬兩,作為賠償軍費和俘虜?shù)内H回。
除東寧官方條款外,張狡還強令荷東印公司,簽下副約。
副約生效日起,所有東寧臣民船只、陸路通商等,為荷東印公司最優(yōu)待國,并在南洋各地,開通商口岸。
同時,東寧講派遣事務(wù)官員,前往淡馬錫、婆羅門、馬六甲等地,建東寧使館,東寧商、客來往荷蘭殖民地時,不可無故攔截。
東寧臣民,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通商口岸、城邑,有權(quán)進行制造,裝運、進口。
有了這些條約,張狡不用派一兵一卒,就能讓漢民,可以自由喬遷南洋各地。
而且,東寧還不用組建軍隊,雇傭大臣。
所有的政府維護,軍隊維持,都由荷蘭東印度公司自行解決。
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能人很快也認識到了條約的不公平。
但他們對此,無能為力!
呂宋交接很快就完成了。
而今后,東寧將依靠這不平等條約,趴在荷蘭東印度公司身上,慢慢賺他們的錢,讓他們政府免費幫東寧人服務(wù),當(dāng)東寧人的免費保鏢。
等荷蘭人老態(tài)龍鐘之后,東寧商人,早就以荷蘭為橋頭堡,成為整個西方國家的債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