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日,本來昨天能去鎮(zhèn)上趕場買菜的,但他加班。今天只好在門口的小菜市場隨便買點。鎮(zhèn)上的菜便宜,樓下菜市場的菜貴。
不到八點,下去逛了一圈,沒什么菜,都是茄子,空心菜,偶爾還有幾根老黃瓜。排骨如今都賣到24塊一斤了,頓覺吃不起。但是,為了寶寶,該買還是得買點。那個排骨上面兩匹不太好,一樣的價格,我想等等買中間的。
于是,出去買了點菜。等我折返回來,排骨可以直接要中間的了。應該是最左邊阿姨的功勞,她一直在那說。她要了三匹,中間的阿姨要三匹,我說我也要三匹。
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等給中間阿姨的排骨砍完后,最左邊的阿姨說她還要三匹,賣肉的叔叔一直在嘴巴在拒絕,但最后還是把剩下的最好三匹給了那個阿姨。我頓覺無語。你說你要在我說之前,你可以這樣做,我都說完了,你才說,這樣未免太欺負人了。
但,有什么辦法呢,人家是一個村的,我也斗不過阿姨。我只能認慫,生著一肚子氣走了。
要擱以往,我肯定換個肉鋪買,并發(fā)誓,再也不去他們家買肉了?,F在,我沒有那個底氣,其他肉鋪排骨要25。對于現在得我們來說,一塊錢得掰成好幾塊花,排骨動不動就好幾斤,整個下來就得貴好幾塊,實在不劃算。
只能祈禱下次不要遇到這樣的事情了。
經過這件事,我能明白老公了。他工作中遇到的讓人生氣的事,每次回來跟我說的時候,我都勸他?,F在我理解了,有時候真的很氣人,但等你跟別人講的時候,別人沒有經歷,更不可能感同身受。對于別人來說,就是很普通的一件事,但對經歷過的人來說,意義就不一樣了。
所以,未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
我這當然也只是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不值得放大。等幾個小時,幾天,幾個月后,說不定我壓根都不記得了這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