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青笛親啟。”
這是他春節(jié)前給傅青笛留的一封信。
如果她打開了黃河的抽屜,就會看到這封信,里面有黃河為她的寫的一首歌《最熟悉的陌生人》。
傅青笛得到這首歌,肯定能一歌而紅。而且這首歌,吃上十年都沒問題。
算是回報她這段時間對自己的付出了。
當然,如果這樣,黃河與她就成了熟悉的陌生人,不會再有來往。
但如今,抽屜里的信件,仍然好好的,沒有一絲動過的痕跡。
顯然傅青笛從沒翻動他的一字一筆。
想到這里,黃河嘴角上揚,把信封里的曲譜抽出來放好,把整封信撕成一條條一片片,揉碎了扔進垃圾桶。
然后開始伏案疾書起來。
這段時間,隨著他功夫日漸精進,身體慢慢變強。黃河的前世記憶也清晰了許多。
又想起到許多前世聽過的歌曲片段。
他要盡快將這些歌曲片段寫下來,慢慢完善。
良久。
黃河終于忙完,走到書房門口,看到傅青笛仍然坐在客廳,不時向他所在的書房張望。
看到黃河出來后,她連忙轉(zhuǎn)過頭去假裝看電視,
黃河頎長的身子有所停頓,略帶啞聲道:
“快去睡吧,晚安!!”
傅青笛美眸一怔,眼前的男生只是給自己道了一句晚安,不知道為何,內(nèi)心竟然透著幾分溫暖。
尤其是剛才男生,貼心為自己洗碗,為自己關(guān)窗的模樣,更是暖意十足。
傅青笛好看嘴角,報以淡淡的弧度,低聲喃道:“嗯,你也早點休息。晚安。”
……
翌日。
黃河剛到工作室。
王忠就遞給他一封律師函。
“看吧,索瑪音樂把你告了?!?p> “是嗎?”
黃河皺眉接過律師函,仔細看去。
中海芙陽律師事務(wù)所律師函(1995)海律函字第(058)號,致黃河:
……據(jù)委托人陳述,1993年4月1日您與海蝶音樂公司簽訂的《藝人經(jīng)紀合同》,雙方約定您作為海蝶音樂公司的簽約藝人,服從并接受海蝶音樂公司的決定,且這一原則不受任何因素影響。
您應(yīng)當保持身體健康并積極配合海蝶音樂公司安排的各項培訓和演出事項。
合同期限為3年,自1993年4月1日至1996年3月30日止。
在合同有效期間,您不得與其他任意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進行任何相關(guān)活動。
同時合同第 12條約定,若您違反合同約定或單方提出解約,您需向海蝶音樂公司支付違約金 300萬元,且不得以支付違約金的方式與海蝶音樂公司解除本合同。
該合同在您簽字并按手印之后生效。
合同生效后,海蝶音樂公司積極履行依據(jù)合同約定之義務(wù),安排您參加播音、演技、聲樂、舞蹈、采訪等各方面培訓。并為您量身打造《月亮惹的禍》單曲唱片和《我和我的祖國》唱片專輯。安排您參加關(guān)注度極高的綜藝節(jié)目《龍國之聲》巡演會并奪得冠軍,更是在宣傳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資金,以增加您的知名度。
截止目前海蝶音樂公司為您出道并打開知名度共計花費 1000萬元以上。
您現(xiàn)在不服從海蝶音樂公司安排,拒絕公司提供的唱片宣傳、綜藝節(jié)目及各種商業(yè)代言、商業(yè)演出機會。并私下在某工作室上班,已經(jīng)違反《藝人合同》的約定,構(gòu)成嚴重違約。
本律師認為,雙方簽訂《藝人合同》合法有效。雙方應(yīng)遵守《藝人合同》之約定內(nèi)容,如一方違反約定內(nèi)容,則構(gòu)成違約,應(yīng)承擔相應(yīng)法律責任。
然而,您置個人信用于不顧,法律規(guī)定置若罔聞,公然違約,拒絕服從海蝶音樂公司安排的各項活動,嚴重損害海蝶音樂公司合法權(quán)益。
有鑒于此,特此函告閣下:
第一,履行雙方所簽合同,于收到本律師函3日內(nèi),向海蝶音樂公司報到并積極配合公司安排的各項活動。
第二,如您未能在函告日期之內(nèi)向海蝶音樂公司報到,海蝶音樂將向有管轄權(quán)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追究您的違約責任,并將同步申請財產(chǎn)保全措施。
考慮到雙方之前的良好合作關(guān)系,以及您未來更加廣闊的前景,在現(xiàn)階段,您如能在函告日期內(nèi)如約履行,海蝶音樂將放棄因您拒絕演出而為海蝶音樂公司造成的實際經(jīng)濟損失;
如您未能履約,進入訴訟階段,您將承擔訴訟之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個人信用喪失、以前積累的人氣將喪失、沒有經(jīng)紀公司愿意為您再進行任何宣傳投入等無形資產(chǎn)損失。
若您拒不執(zhí)行生效判決,將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您的銀行賬戶或其他資產(chǎn)將被查封并拍賣,您將被列入失信名單,并采取限制您乘坐飛機、鐵路及入住三星級以上酒店等各種限制措施。
專此函告,務(wù)請審慎對待,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黃河在看律師函的時候,王忠一直在旁邊靜靜地等待。
好在函件不長,黃河很快就看完了。
“黃河,當初你簽約的時候,是什么情況?”
對于公司的制式新人合約,王忠當然是熟得不能熟悉了。
有些民間很多培訓機構(gòu)打著簽約的名義簽藝人,然后收費培訓。但真正的音樂公司培養(yǎng)藝人是不收任何費用的。
這也是為什么藝人合約看起來有點霸王條款,像賣身契一樣的原因。
海蝶音樂當然是正規(guī)公司,在培養(yǎng)藝人方面,不收藝術(shù)一分錢費用,而且還給藝人發(fā)基本工資。所以新簽約的藝人合約里面,大都是霸王條款。
“王總,是這樣的。”
黃河道:“我學的是音樂專業(yè),唱歌也有些天賦。而且身體很好,顏值不錯,又特別符合那種歌手藝人的氣質(zhì),而且我也想當歌手?!?p> “所以海蝶音樂星探來找我簽約的時候,我當時就同意了。不過當時我想著還有學業(yè)要完成,每天還要上課,期末還有考試,還要修學分,所以在簽約的時候就和海蝶音樂約定好,不影響期末考試,期末前幾周不要安排通告及其他活動?!?p> “還有個特別過分要求,就是簽約10年。因為我想著3年后就能畢業(yè),畢業(yè)后情況還不一定,就與公司商量改成簽約3年了。也正因為這樣,其實海蝶音樂對我投入的資源并不多?!?p> 王忠點點頭,如果是簽民間藝人,一般都要簽10年。像黃河這種科班生,一般只能簽到3年。因為現(xiàn)在的大學生都是天之驕子,畢業(yè)后就業(yè)路子很廣,找工作還是非常容易的,哪會蠢到一簽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