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縣,悅來客棧。
韓宇三人來到客棧外。
“我們先在這里休息一下。”
看著客棧的牌匾,韓宇想起蒲縣也有一家悅來客棧,他當初還在那里找過說書人。
這就是大楚悅來連鎖酒店么……
韓宇感嘆一聲后,就帶著小桃二人進入客棧,找到一個靠窗的雅座。
等到上齊茶水后,小桃看著韓宇,欲言又止。
韓宇注意到了小桃的表情,不由笑道:“小桃,你又有什么事?”
小桃一咬牙,看了看周圍,問出了自己的疑問:“公子,那個……我們不是被楊家追殺么,現在這樣大搖大擺,不會被發(fā)現嗎?”
她跟韓宇相處久了,越來越覺得自己笨笨的。
之前遇到很多問題,她自己想不明白,都是最終問韓宇才得到解答。
“我現在穿的并不是秀才的服裝,一般人根本不會注意到我,除非,被我英俊的外表所吸引?!?p> “噗嗤——”韓清正喝著水,差點一口嗆到。
她羞赧地擦了擦嘴,低下了頭。
“咳……”韓宇略帶歉意地看了眼韓清,認真解釋道:“我們干掉了那個殺手,埋起來,短時間應該沒人發(fā)現,至于我們不見了,那我們的對手肯定會以為是殺手把我們帶走了,暫時不會花費力氣來到處找我們。”
“原來是這樣……”
小桃恍然,“難怪昨天晚上,我們要把院子打掃干凈?!?p> “當然,這肯定隱瞞不了多久。”
韓宇分析道:“等他們發(fā)現殺手遲遲未歸,這件事還是會暴露,所以我們要趕緊在這段時間內,找到楊家誣陷你們的證據。”
“那萬一要是找不到呢……”
小桃有些擔心。
按照楊家的行事作風,很可能會做得滴水不漏,不留任何把柄。
“找不到,那就是不夠心靈手巧。”
韓宇淡定地喝了口茶。
小桃聽出了韓宇的言外之意,想起韓宇之前的一些行為,頓時無語。
反而韓清一頭霧水地看著兩人。
他們在說什么?
什么誣陷?
跟昨晚的刺殺有關嗎?
我是誰?
我在哪?
忽然,韓宇眼角余光瞥到了一個熟悉的人影。
之前在路上抽他鞭子的那個人!
他們一行三人,為首的是一個俊朗的公子哥,然后是一個富態(tài)的管家,最后是這個魁梧健碩的壯漢。
果然是哪個地方跑到這里來游山玩水的富家子弟。
韓宇心里做出了判斷。
公子、管家、保鏢,這不是標準的闊少出門陣容么?
而且結合之前那輛馬車、現在幾人的裝扮,以及這個壯漢抽他那一鞭子的身手,韓宇斷定,這幾人還不是普通的富家子弟!
至少是那種居住在海城的大家族的人!
至于是圣都來人,他倒沒往這方面想。
圣都的大家族子弟,來邱縣這種地方的可能性太小了。
忽然,他瞥見壯漢背上一個長條狀的包裹時,想到了什么!
他的思緒回轉。
昨晚,那個殺手來找他,不是也帶著一個類似的包裹么?
幾乎一模一樣!
這種包裹內裝的是啥?
大砍刀!
大楚律法可是明文規(guī)定,普通百姓是不允許持有這種具有很大殺傷力的刀具的!
利用這點,可以把這幾人送進衙門關幾天!
讓你用鞭子抽我。
韓宇嘴角微微咧起。
旁邊的小桃看到韓宇的表情,就知道可能有人要倒霉了。
“小桃,《大楚法典》第九卷第三十一條,是怎么說的?”
小桃思索起來,片刻,他緩緩說道:“非法攜帶具有大殺傷刀具進入公眾場合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禁,并可處五百文錢的懲罰?!?p> “小桃,你看那個人,他身上的包裹?!?p> 小桃扭過身子,朝韓宇示意的方向看了一眼。
“昨晚我們遇到的那個殺手,也是這種包裹!”
“沒錯,所以我敢斷定,那里面十有八九是一件大殺傷力的長刀?!?p> 小桃收回目光。
“公子,你不會是因為他之前在路上的行為,想報復他吧?”
韓宇正色道:“小桃,你想想,這種人,可以無緣無故對我出手,難道,你能保證他不會突然用那把刀砍人?萬一傷到人怎么辦?”
小桃頓時啞然,這么說……也有道理。
韓宇掏出扇子,準備打開,但想了想,又放回包裹,繼續(xù)說道:“所以我們應該把他送到縣衙拘禁十日,讓縣令沒收刀具,并且讓他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韓大哥,你真棒!”
韓清不失時機地贊道。
小桃捂了捂額頭,“公子,你總不會自己去吧?”
“我當然不會親自去。”
韓宇笑著,看向窗外。
“你們先在這里待著,我去去就來?!?p> 離開客棧,韓宇先是到旁邊的一家小店中借用了一下紙筆,寫好一張狀紙后,又在街邊一個角落,找到一個蓬頭垢面的小乞丐。
“這位大哥,行行好吧,我已經三天沒吃飯了!”
小乞丐看見韓宇,立刻哀求道。
韓宇在他面前蹲下,取出一個銀疙瘩,放到他破爛的瓷碗中,發(fā)出了叮當一聲。
“謝謝大哥,謝謝大哥!”小乞丐拿起銀疙瘩咬了一口,連忙道謝。
韓宇笑道:“別急著謝,我有一件需要你去做,你要是做好了,還有報酬?!?p> “大哥你請說,我一定做到!”
小乞丐來了精神。
眼前這位大哥雖然看上去穿著不富裕,但出手倒是大方。
一下就是一錢銀子!
一錢銀子可相當于一百文錢啊!
夠他用好久了!
“你聽著,等會,你拿著這張狀紙去衙門告狀,就說在那邊的悅來客棧里,有三個人非法攜帶大傷害性的刀具……”
韓宇把狀紙遞給小乞丐,又把那三人的詳細外貌給小乞丐說了。
“你記住了嗎?”
“嗯,我記住了!”
小乞丐興奮地拿著狀紙,就小跑著向衙門而去。
目送小乞丐離開后,韓宇這才回到客棧,準備看戲。
其實,他這么做,也并不是只想報復那幾人。
他之前一直有到大城市去發(fā)展的想法。
而且這次解決慕容家的事件,他也必須要到海城去。
那幾人既然是海城來的大家族,這或許就是他的一個契機?
但是,要怎么樣才能自然地跟這幾人扯上關系呢?
總不能直接走過去說,我可以當你們家的法律顧問吧?
這個世界雖然普及了法治,但受前朝影響,加之很多百姓還不識字,所以人們普遍對于法律并不是很重視。
想想他前世,普及了九年義務教育后,很多人的法律意識都還很淡薄。
他直接過去,迎接他的,很可能還是一鞭子。
所以他要通過這件事,體現自己的價值:你看,你做這么點小事,我就可以通過法律把你送進大牢。
如果對方因此重視起來,他就可以堂堂正正出現在對方面前。
反而,如果對方惱羞成怒,他也可以置身事外。
總之,是一個百利無一害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