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說朝廷,漢景帝忙于立太子,這太子呢是他與寵妃栗姬的兒子劉榮。在漢景帝劉啟還是太子時,有一次游玩遇見了能歌善、美貌絕倫的栗姬,對她十分傾心,兩人迅速墜入愛河。而后劉啟把栗姬帶回宮,準備封她為太子妃,誰知竇皇后和薄太后都不同意,于是劉啟只能封栗姬為孺子。
但顯然之后的很長一段時間,栗姬都非常得寵,一連生下好幾個孩子,漢景帝的大兒子劉榮,二兒子劉德,三兒子劉閼于都是栗姬所生。
栗姬可以說是劉啟的初戀,景帝即位后3年,就冊封了他們的大兒子劉榮為皇太子。
而漢景帝的皇后是薄太后的親族薄氏,一生無子無寵,被廢黜是遲早的事。
與此同時,漢景帝的親姐姐長公主為了討好皇帝,時常為皇帝引薦美女,她們都入宮做了妃嬪,這引起了栗姬的強烈不滿和嫉妒。
有一天,長公主來見栗姬,想把自己的女兒許配給劉榮做太子妃,被早已對她非常厭惡的栗姬一口回絕。這讓長公主被當眾駁了面子,從此懷恨在心。
之后,長公主與皇十子劉徹的母親王娡結(jié)成兒女親家,因此兩人聯(lián)手計劃把栗姬的兒子從太子之位上拉下來。
長公主經(jīng)常在漢景帝面前說栗姬的壞話,還趁機捧劉徹。漢景帝原本就對劉徹很有好感,這么一來更加認為他德才兼?zhèn)洹?p> 有一次,長公主對漢景帝進讒言,說栗姬與其他夫人聚會的時候,經(jīng)常命人行巫蠱之術(shù),施展“媚道”,這讓景帝對她愈發(fā)有了懷疑。雖然兩人情深義重,漢景帝沒有在無實證的情況下處罰栗姬,但是漸漸心存疑慮。
一日,漢景帝生了重病,自覺可能要不久于人世的時候,便把栗姬叫到身邊對她說:“等我死了,你一定要善待我的妃子和兒子們?!边@實際上就是托孤,也就是已經(jīng)決定要讓栗姬在他死后成為太后,讓他們的兒子成為皇帝了。
誰知道早就對其他嬪妃嫉妒和十分不滿栗姬此時知道漢景帝大限將至,卻憤恨地說:“關(guān)我屁事啊,老狗!”
殊不知那漢景帝聽了,不甘心就這么死去。于是身體漸漸康復(fù)起來,他對栗姬的不滿已經(jīng)只差一個爆發(fā)契機。
公元前151年九月,薄皇后被廢黜,皇后之位空懸。
王娡為了推波助瀾,暗中聯(lián)絡(luò)大臣向皇帝進言說:“子以母貴,母以子貴,太子之母宜號皇后?!币镁暗鄞笈?,當場處死了進言的官員,又廢黜了太子劉榮,改立為臨江王。
之后不久,得寵的王娡順理成章被封為皇后,她的兒子劉徹成為太子,也就是后來的漢武帝。
此后漢景帝再也沒有見過栗姬,栗姬憤懣嫉恨,最后郁郁而亡。
太子再次立成之后不久,漢景帝駕崩,在位十六年。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漢景帝駕崩,享年四十八歲,謚號孝景皇帝。
漢武帝劉徹(前156年-前87年),西漢的第7位皇帝,杰出的政治家、戰(zhàn)略家。生于漢景帝前元年(前156年)。十六歲登基。為鞏固皇權(quán),漢武帝建立了中朝,在地方設(shè)置刺史。開創(chuàng)察舉制選拔人才。采納主父偃的建議,頒行“推恩令”,解決王國勢力,并將鹽鐵和鑄幣權(quán)收歸中央。文化上采用了董仲舒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shù)”。結(jié)束先秦以來“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的局面。漢武帝時期開疆拓土,擊潰匈奴帝國、東并朝鮮、南誅百越、西愈蔥嶺,征服大宛,奠定了中華疆域版圖,首開絲綢之路、首創(chuàng)年號,興太學(xué)。他開拓漢朝最大版圖,功業(yè)輝煌。
漢武盛世是中國歷史上的三大盛世之一。任人實行察舉制,察舉制是中國古代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它的確立時間是漢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察舉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時期的世官制和從隋唐時建立的科舉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長官在轄區(qū)內(nèi)隨時考察、選取人才并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jīng)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
從夏、商、西周實行“世卿世祿制”到春秋戰(zhàn)國時,統(tǒng)治階層改革舊有制度,更為了富國強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眾的人。戰(zhàn)國時期出現(xiàn)“軍功爵制度”又興起“養(yǎng)士”之風,招攬有才干、善言辭的人才,不論出身,為國君、諸侯服務(wù)。到秦代則以「辟田」和軍功為選官依據(jù)。但這些都不是完備的選官制度。
到了漢代,為了適應(yīng)國家統(tǒng)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選拔官吏的制度,名為“察舉制”察舉是自下而上推選人才的制度,也叫“選舉”漢高祖劉邦首下求賢詔,要求郡國推薦具有治國才能的賢士大夫,開“察舉制”先河?;莸?、呂后(二人執(zhí)政時間為公元前194年—前180年)詔舉“孝弟力田”察舉開始有了科目。
漢代察舉制度,嚴格地說是從文帝(公元前179年—前157年在位)開始,門閥制度與察舉制度共存。門閥是有地位才能的人推薦,察舉是要求“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并且定下了“對策”(考試)和等第。武帝時“察舉制”達到完備,門閥制度依舊存在,各種規(guī)定相繼推出。其后,各種科目不斷充實,特別是有了統(tǒng)一的選才標準和考試辦法。
考試是漢代察舉制度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被舉者經(jīng)考試后,由政府量才錄用,這樣既保證了選才標準能貫徹實行,選出真正的人才,還能保證競爭的相對公平,令下層人士有進入國家管理層的可能。隨著考試制度不斷發(fā)展和完善,到隋唐以后更發(fā)展成“科舉制度”這一制度實行了1300年之久,成為中國重要的選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