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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不平

俠之簡史

砍不平 花山葉香 2101 2022-08-28 15:46:55

  俠在先秦時代就出現(xiàn)了,可當時并不盛行,俠真正成為一種盛行的社會現(xiàn)象并得到普遍的社會承認是在兩漢時代.然而如前文所說,先秦時代的俠雖然還沒有很大的社會影響力,但俠的那種精神已經(jīng)充分體現(xiàn)在當時社會的三種人身上,就是說客、門客和刺客.

  俠客在人們心目中一直是懲強扶弱、濟人困厄的形象,他們不僅武功蓋世而且道德高尚,是重情重義的典范,甚至還被塑造成“為國為民”的榜樣。小說里的大俠我們已耳熟能詳,而真正的俠客在歷史上也確實存在過,只是因為年代久遠,知者寥寥。

  游俠一詞在我國古代就已經(jīng)有之,根據(jù)《韓非子·五蠹》的記載,“廢敬上畏法之民,而養(yǎng)游俠私劍之屬”,其中的游俠就是指私藏兵器,游離于律法之外的平民。而在古代人的眼中,游俠一詞褒貶不一,在統(tǒng)治者以及附屬的官僚眼中,游俠不遵法守紀,四處游蕩,是不折不扣的社會閑散人員,需要嚴厲打擊。

  而在文人墨客的眼中,游俠就成了豪放不羈、輕生重義的江湖兒女,令人心向往之,晉代詩人郭璞曾作《游仙詩》頌之:“京華游俠窟,山林隱遯棲”,說的就是他想象中的游俠的瀟灑生活。

  法家韓非有一句話流傳很廣:“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前一句隨著漢朝獨尊儒術(shù)已經(jīng)被扔進了故紙堆中不用再提,畢竟我國漫長的古代史中,儒家文化以及出自儒家的統(tǒng)治思想占據(jù)了大部分王朝的主流。雖然在我們今天看來,封建王朝大多數(shù)都是以儒家思想教化民眾,而以法家手段管理國家。

  但是這仍然不能妨礙許多人抱著儒家典籍作為晉升之梯,用腹中所學謀求榮華富貴。因此所謂的“儒”,已經(jīng)成為了漢代以后中國社會的主流,是受到統(tǒng)治者承認與庇護的。

  但是“俠”卻沒有這么幸運。

  首先,游俠的第一個特點是平民出身,成長于市井之中。按照太史公的說法,戰(zhàn)國時期的孟嘗君、春申君、平原君、信陵君等人,雖然他們也同樣能招攬?zhí)煜沦t才,似乎常常為人解憂救困,有著很高的名望。但是那是因為他們都是君王的親屬,位高權(quán)重,別人不能也不敢“稱之不賢”,他們的“仁義”只是他們地位的附屬品而已。

  真正的游俠是指那些身處市井之中,卻重義輕生,信守承諾,千里奔波只為一個“義”字,即使沒有崇高的地位卻仍然受人尊敬追捧的人物。只有這樣的人,才能稱之為“俠”。

  在理解游俠之前要首先明白一個概念,那就是游俠眼中的“義氣”是高于“法律”的,因此游俠的第二個特點就是:時常游離于法律之外,甚至視法律為無物。太史公對此并未作出褒貶評價,只是用“竊鉤者誅,竊國者侯”這樣的誅心之言表明了自己的觀點。

  封建時期的法律的本質(zhì)是統(tǒng)治階級維持剝削的工具,對于平民百姓來說是律法森嚴,可對王公貴族來說卻是微風拂面。因此對于儒家來說,游俠是統(tǒng)治者的敵人,是法律的踐踏者。對于太史公來說,游俠犯法反而是義的體現(xiàn),是義氣之舉,他們犯法與王公貴族犯法沒有區(qū)別,只不過是由于身份地位不同就被儒家與法家區(qū)別對待?;蛟S正是出于這樣的想法,太史公特地在正史之中為游俠做傳,希望歷史之中也能有他們的身影。

  游俠的第三個特點是游俠犯法是出于“義”,這樣的“義”或許出于友誼,或許出于承諾,甚至會出于素不相識的“久仰大名”,總之,游俠的世界就是人情的世界,為了人情他們可以赴湯蹈火,千里馳援,甚至是以性命相托。比起朝堂之上的勾心斗角與爾虞我詐,游俠的行為顯得要有人味得多。

  游俠的“俠義”并不等于善良,甚至往往意味著破壞社會秩序。真正的游俠不是文人墨客筆下劫富濟貧、懲惡揚善的正義人士,殺人越貨對他們來說也是家常便飯。

  正如所有的封建王朝一樣,統(tǒng)治者最在乎的是自己統(tǒng)治的穩(wěn)定性,其它的一切只是他統(tǒng)治的附庸。

  漢朝的制度建立后,法網(wǎng)由疏變密,權(quán)力收歸人主,侯門之俠逐漸絕跡;鄉(xiāng)曲之俠也因橫行閭巷,以武犯禁,逐漸被官方所取締。只有獨行俠存在于世間,并且逐漸脫去“俠”的身份。

  總的來說,三種游俠都有以下特征:

  把“義”看得比生命還重要,這是游俠的核心標志;

  1言必信、行必果,已諾必誠,愿為知己者死,這是游俠的信念;

  2救人之急,抑強扶弱,除暴安良。這是游俠與朋黨宗強、黑社會的根本區(qū)別

  3遵守道義,不與世俗同流合污,也不屑于被世俗認可,這是游俠的作風;

  游俠不受法律控制,不畏懼死亡,這反而使他們成為了社會安全的隱患。

  游俠具有遵守道義、誠實守信、振窮周急的優(yōu)秀品質(zhì),勇于在以大欺小、以多欺少的社會中主持公道;他們秉持著“義”的精神,不計較個人得失而幫助他人,在社會發(fā)展中起著積極的作用。但是這個人群最終在歷史的長河里逐漸被邊緣化,變得越來越少,乃至于絕跡了。

  亂世才是游俠生存的土壤,那時的法律失去了約束的作用,不能維護正義,因此需要游俠挺身而出,替天行道。

  可是,在和平年代法律主持公道。法律把生殺之權(quán)收回社會,并賦予司法部門的劊子手,讓他們執(zhí)行社會的意志來處決犯人。游俠在和平年代,如果把自己心目中的私法看得比公法還重要,就會藐視法律。他們不經(jīng)審判就處決了自己眼中的“惡人”,這樣誰也保不準哪天不會被認定為“惡人”;游俠的存在反而導致了社會的恐怖與不安全。其次,游俠不懼怕死亡,法律對他們也就沒有了震懾力與約束力。如果縱容游俠橫行,就會破壞社會的穩(wěn)定,損害法律的權(quán)威。

  所以隨著封建君主加強了統(tǒng)治,沒有了寬松的社會環(huán)境游俠漸漸地消失在了歷史的長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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