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世紀期間,當勝利的唐朝軍隊橫掃他們面前各個角落的野蠻人部族時,大批戰(zhàn)俘在唐朝境內(nèi)被迫陷入了遭受奴役的境地。突厥人在戰(zhàn)俘中所占的數(shù)量最大,當時從蒙古草原和西域的荒漠中帶來了大批的突厥戰(zhàn)俘。東北地區(qū)和高麗諸民族中也有許多人落入了唐朝軍隊的手中,這些戰(zhàn)俘被送給唐朝的天子和他的寵臣,為他們作苦工。
甚至連唐朝境內(nèi)的居民也有可能會交上厄運,成為戰(zhàn)俘。貞觀十九年(645),在唐朝征伐高麗的戰(zhàn)役中,有一萬四千名遼東城的居民被宣布沒為奴婢,他們是因為膽敢抗拒王師,在戰(zhàn)爭中被唐朝軍隊俘獲的。
又例如,王玄策(他是一位雄心勃勃,精明強干的使臣)出使天竺時,為了對中天竺國冒犯唐朝聲威的行為進行報復,召集了一支混雜著吐蕃人和泥婆羅人的軍隊,掠奪了壯美的摩揭陀城,并且俘虜了兩千名男女戰(zhàn)俘和大批牛馬。在這批俘虜中,就有摩揭陀的“反”王,他在貞觀廿二年(688)被解送到了唐朝。兩年以后,當唐太宗(王玄策就是他派出的使臣)去世時,這位反抗過唐朝的天竺人的形象被刻在了石頭上,列于太宗昭陵之前。這樣一來,這位天竺國王就得到了永恒的聲名——但只是作為戰(zhàn)利品和唐朝征服的象征。
就一般俘虜而言,等待他們的通常只有死亡或者是當奴隸這兩條道路。白居易在憲宗元和四年(809)寫的《縛戎人》詩中,描寫了這些俘虜?shù)脑庥觥?p> 縛戎人,縛戎人,耳穿面破驅(qū)入秦。
天子矜憐不肯殺,詔徙東南吳與越。
黃衣小吏錄姓名……
在戰(zhàn)俘中,有些人被分配給了文武官吏,成了個人的奴隸,而大多數(shù)戰(zhàn)俘則成了“國家奴隸”,被迫從事國家統(tǒng)治者給他們分配的任何工作。在一定的條件下,俘囚也有可能通過特赦法令而獲得自由,如內(nèi)戰(zhàn)時俘獲的漢人俘虜就有獲得這種機會的可能。釋其桎梏,配以人間寡婦。可是并不是所有的戰(zhàn)俘都有資格獲得這種自由,比如象蠻夷俘虜就不可能指望得到這種幸運的結(jié)果。
不管俘囚從事的勞役是公共的還是私人的,種族出身可能會決定落難囚徒一生的工作種類。來自蒙古草原和中亞的俘虜,通常都從事牧馬人、馬夫以及貴族車仗的騎馬侍從等職業(yè)。智慧和教育會使國家奴隸在重要的工業(yè)部門得到一個職務(wù),這些職務(wù)可能是在紡織行業(yè),也可能在陶瓷業(yè);如果更好些的話,也可能會在皇宮中獲得一個受到信任的職務(wù),這類職務(wù)可能是侍衛(wèi)、譯師、或者是舞師。對于沒為奴婢的俘囚而言,最倒霉的就是被送往南方的邊疆地區(qū)去服役。這些地區(qū)不僅有暑熱瘴氣,而且有鱷魚出沒,更有甚者,這里的土著居民還將他們的頭顱割下來作為戰(zhàn)利品。
奴隸
漢奴主知倉庫,胡奴檢校牛羊。
斤腳奴裝鞍接蹬,強壯奴使力耕荒。
孝順[奴]盤雞炙旌,讒韶奴點醋行姜;
端正奴拍箜篌送酒,丑掘奴添酥酪漿;
細腰奴唱歌作舞。銼短擎炬子食床。
這首詩歌反映了一位野心勃勃的新郎的夢想,他渴望富家之主的顯赫與奢華的生活。
典型的唐朝奴隸是異族奴隸,商人們通過出賣異族奴隸,將錢全部裝進了自己的錢袋。元稹是一位在道德方面正統(tǒng)而嚴謹?shù)娜?,元稹在一首長詩中描寫了一位商人的形象。他筆下的這位商人是個行商,他精疲力竭地追逐利潤,逐利的yu望使他的心境無法得到安寧,貪婪驅(qū)使他在世上到處游蕩,如果有利可圖的話,他會隨時準備出賣任何東西——無論是活的還是死的:
求珠駕滄海,采玉上荊衡。
北買黨項馬,西擒吐蕃鷹。
炎州布火烷,蜀地錦織成。
越婢脂肉滑,奚童眉眼明。
狡黠的奴隸貿(mào)易者盡量不去買賣唐朝境內(nèi)土生土長的漢人。法律保護古代習俗,使販賣
漢人變成了一件非常擔風險的事情。如果商人誘拐了奴隸,則犯罪的商人多半會被處死???p> 是就一般情況而言,經(jīng)營異族奴隸的買賣卻是相當保險的,而且買賣異族奴隸還不會受到良
心的譴責。因為從嚴格意義上來講,異族奴隸并不完全是人。
所以,只要當時沒有赦免異族奴隸的法令的話,不管他屬于哪個種族,異族奴隸都是很
暢銷的。奴隸商人的貨物可以是波斯人。例如被大海盜馮若芳連同其它戰(zhàn)利品一起擄掠來的,安置在海南島萬安州附近的波斯人;他們也可能是突厥人——這些突厥人不是戰(zhàn)俘,而是由薩曼王朝作為商品從河中地區(qū)出口的突厥奴隸。
奴隸商人的經(jīng)營對象,可能還有那些性情平和的牧人和他們的子女,這些人是被誘拐來,送入唐朝境內(nèi)的;他們甚至有可能是由發(fā)現(xiàn)了遠東的道路的花剌子模人輸出的斯拉夫奴隸;這些奴隸也可能是高麗奴隸,尤其可能是高麗女奴——在唐朝的富豪之家,大多都非常希望能夠得到高麗、新羅國的少女作為貼身女婢、姬妾和演藝者。高麗、新羅的奴隸貿(mào)易養(yǎng)活了一大批黃海水域的海盜。
這種情況高麗人自己也清楚,例如在貞觀廿年(646),高麗派遣使臣前來唐朝。這位使臣帶來了兩名美女作為謝禮。但是唐太宗對高麗使臣說:“歸謂爾主,美色者,人之所重。爾之所獻,信為美麗。憫其離父母兄弟于本國,留其身而忘其親,愛其色而傷其心,朕不取也?!本瓦@樣,唐太宗又將她們送回了故土。
奴隸的另一個重要來源是唐朝南方的各部族——完全與外界隔絕的XX族人和那些新近歸附唐朝的,福建、廣東、廣西、貴州等地的其他一些土著居民。奴隸貿(mào)易者毫不憐憫地對這些不幸的“蠻人”大加掠賣,與此同時,皇帝也一道道地發(fā)布詔令,對這種罪行加以譴責和禁止,但是這些詔令顯然沒有起到多少作用。最典型的是在八世紀末年唐德宗發(fā)布的一道詔令。這道詔令表明,一直到了這時,居然在從遙遠的邕府(位于現(xiàn)在的安南邊界附近)將年輕的奴隸作為年貢送往朝廷,詔令中指出:“……使其離父母之鄉(xiāng),絕骨肉之戀,非仁也,罷之”。這道詔令的頒布可能結(jié)束了由官府主持的進貢土著人奴隸的活動,但是私人買賣奴隸的活動卻并沒有終止。
九世紀中葉,唐宣宗發(fā)布了一道禁止嶺南貨賣男女的詔令,宣宗稱“如聞嶺外諸州居人,與夷僚同俗,火耕水耨,晝乏暮饑。迫于征稅,則貨賣男女,奸人乘之,倍討其利”,這道詔令中還指出,買賣奴隸的結(jié)果“……遂使居人男女與犀象雜物,俱為貨財”。有許多跡象表明,正如同在高麗人中一樣,在南方土著居民中,奴隸販子尋求的主要獵物也是年輕的女奴。元和十三年(817),當著名的廣州都督孔戣在任時,他最先發(fā)布的法令之一,就是禁絕從本地村莊里買來的女口。當時的詩人張籍曾經(jīng)用這樣的詞句描寫了一位女奴:
銅柱南邊毒草春,行人幾時到金麟?
玉環(huán)穿耳誰家女,自抱琵琶迎海神。
唐朝奴隸的另外一個重要來源是恒河流域印度以外的地區(qū)的奴隸。據(jù)《舊唐書》記載“自林邑以南,皆卷發(fā)黑身,通號為昆侖”。其實這些奴隸就是最廣義的“馬來人”。就其“卷發(fā)”的特點而言,他們一般是指“維達人類型”的種族,但是也可以指吉蔑人和其他一些波狀頭發(fā)的種族,甚至還有可能是指達羅毗荼人以及其它一些印度洋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