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崔明月的震驚
果然不出她的所料,項鏈真的丟了。
雖然崔明月的心中對林牧的這個作品產生了一絲優(yōu)越感,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這篇小說的文筆非常的老辣,讓人忍不住想要繼續(xù)往下看去。
后面的故事,崔明月也已經猜出來了一點。
這個女人肯定要賠償給閨蜜一條鉆石項鏈,那么可想而知,她今后的生活會變得多么凄慘。
看來這個故事是要告訴大家,貪慕虛榮,將會要付出多么大的代價。
不過,崔明月還是繼續(xù)看了下去。
結果,沒有出崔明月的所料。
【兩人在尋找了三天之后,一無所獲,只能拿著項鏈的盒子去找珠寶店。
最終,在一家店里找到一模一樣的鉆石項鏈,但是這條項鏈的價值是三萬六千法郎。
但是,他們哪有這么多的錢啊,男人的手里只有一萬八千法郎,這是他的父親留給他的。
剩余的就只能去借了。
他把自己整個下半生都押上了,不管能否償還就冒險簽下字據。他深知未來會有無限煩惱,經受極端的貧困,物質上會飽嘗匱乏,精神上會歷盡磨難;盡管對這種前景滿懷恐懼,他還是把三萬六千法郎放到那個商人的柜臺上,取來了那副新項鏈。
當她把項鏈還給閨蜜的時候,對方一臉沒好氣的說道,“你應該早點還給我的,也許我用得上呢!”
但是讓她心中稍安的是,對方并沒有打開盒子,她生怕對方發(fā)現里面的項鏈被掉包了。
之后的生活,她終于體驗到了缺吃少穿的人的那種可怕的生活。
但是,可貴的是,她已經斷然而且勇敢地拿定了主意:這筆駭人聽聞的債務必須償還。
于是,他們辭退了女傭,搬進了一個簡陋的小閣樓里。
她可算體驗到了笨重的家務勞動和廚房里的討厭活兒。鍋碗瓢盆都得她自己洗刷,油膩的陶器和鐵鍋底磨壞了她玫瑰色的手指甲。臟衣服、襯衫、抹布也都得自己洗,然后涼在繩子上。她每天早上把垃圾搬到街上,再把水提到樓上,上一層樓都要停下喘一口氣。她穿著和普通平民一樣的衣裳,挎著籃子上水果店、雜貨店、肉店,沒完沒了地還價,一個蘇一個蘇地捍衛(wèi)她那可憐的錢袋,免不了經常挨罵。
這樣的日子,過了十年。
他們用了十年的時間,還清了債務?!?p> 崔明月也是深深的吐出了一口氣。
雖然她只是一個讀者,但是她也從這個字里行間感受到了那股足以讓人絕望的壓力。
但是,讓她感覺到震驚的是,這個女人的變化。
從一個好高騖遠,自命不凡的女人變成了現在這個踏實能干,老老實實的女人。
而這一切,都是因為那條項鏈。
這可真是讓人感慨啊。
看到下面還有一小段,而且崔明月看到了那個熟悉的名字,弗萊斯蒂埃太太,就是那個項鏈的主人。
看來最終的結尾是要煽情啊,兩個閨蜜再次相見,境遇大大的不同。
一個是根本不知道發(fā)生了什么,一個是不敢告訴對方真相。
但是這個時候,相信這位夫人,應該會大膽的告訴對方,當年的真相了。
估計結尾就是兩人熱情的相擁。
雖然這個女人用了十年的時間來還債,但是她也通過這件事情,完成了自己的蛻變。
應該就是這樣了。
崔明月自信的繼續(xù)看了下去。
【有一個星期天,她去香榭麗舍大街遛彎兒,緩解一下一周的勞累。
篤地,她看見一個婦女帶著孩子在散步。原來是弗萊斯蒂埃太太,她還是那么年輕,那么美麗,那么動人。
羅瓦賽爾太太非常激動。去跟她說話嗎?去,當然要去。債務都還清了,她可以把一切都告訴她了。為什么不呢?
她于是走了過去。
“您好,讓娜?!?p> 對方竟一點也沒有認出她來,聽見這平民女子如此親昵地稱自己甚感詫異。
“可是……太太!……我不知道……您大概認錯人了吧。”
“沒有。我是瑪蒂爾德·羅瓦賽爾?!?p> 她的朋友大叫一聲。
“哎呀!……我可憐的瑪蒂爾德,你的變化真大呀!”
“是的,自從上一次跟你見面以后,我的日子很艱難,甚至可以說是窮困潦倒……而這都是因為你!……”
“因為我……這是怎么回事?”
你總記得你借給我去參加部里晚會的那副項鏈吧?!?p> “記得呀,那又怎么啦?”
“那又怎么啦!我把它丟了?!?p> “怎么會呢!你不是還給我了嗎?”
“我還給你的是另外一副一模一樣的。為了買它,我們整整還了十年的債。你知道,對我們來說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們被弄得簡直一無所有。終于這一切都結束了;我太高興了。”
弗萊斯蒂埃太太停住腳步。
你剛才說,你買了一副鉆石項鏈來代替我那一副?”
“是呀。你沒有發(fā)覺吧,是不是?那兩副真是一模一樣?!?p> 她微笑著,自豪而又天真地暗自慶幸。
弗萊斯蒂埃太太卻大為震驚,抓住她的兩只手:
“哎呀!可憐的瑪蒂爾德!我的那副是假的呀。頂多值五百法郎!……”】
故事戛然而止,但是崔明月感覺到自己的背后出了一層透汗。
這個結尾……
崔明月根本無法用言語來形容。
她把后面的一切都猜對了,而且還沾沾自喜的對林牧表示了一絲的不屑。
雖然說文筆老辣,但是后面的故事已經沒有什么懸念可言。
沒想到,最后的結尾,那條讓這位太太后半輩發(fā)生翻天覆地變化的項鏈,竟然是個贗品。
崔明月不由的渾身顫抖,如果這樣的事發(fā)生在自己的身上,那將會是怎樣的感覺呢!
崔明月不知道,因為她根本無法體會那位太太的心里歷程。
但是,她知道,這篇文章,太偉大了。
這篇文章的作者,竟然和今天早上她剛剛看到的那篇《喂——出來》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雖然過程看上去平平無奇,但是最后的這個結尾,直接可以把人嚇得直接蹦起來。
大師啊,這就是大師的水準?。?